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目录

日期:2023-09-21 11:09 来源:三元区中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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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1.中村乡党委的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完成区委交代的其他任务。

  2.中村乡政府的主要职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负责提供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以及经济发展、群众基本经济权益保护、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危房改造、国防动员等其他公共服务,加大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乡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乡村振兴工作。拟订本乡镇权责清单并组织实施。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对上级部门驻乡镇单位的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对农村“各大员”的协调管理机制。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工作职责。负责乡镇规划建设、城镇管理工作,加强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协调镇村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中村乡党政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向党政领导提供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起草、会稿党政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组织、筹备会议;管理机关内务、统计、后勤事务、文书档案;完成上级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健;联系电话:0598-8340032

  (2)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当好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的参谋助手;落实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项措施;统筹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督促落实各项制度规定;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协调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各项经费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上级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基层党建任务。

  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建设与运行;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联系群团组织;完成上级宣传、统战、精神文明等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负责人:陈莲珠;联系电话:0598-8340032

  (3)乡村振兴办公室(加挂“财政所”牌子)

  主要职责是制定本乡镇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本乡镇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村镇建设、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负责做好编制年度财政资金预算,以及管理乡镇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等工作,监督指导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开展工作;负责统计、审计、重点项目、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商务等工作;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统计工作,协调和服务本乡镇工业、农业企业;指导各企业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提高乡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本乡镇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购销服务;协调与本乡镇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具体组织编制实施乡村规划,指导村规划和报批,负责乡村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报批,推广乡村建设适用技术,负责乡村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乡村建设的综合管理,指导村委会做好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辖区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管理,本辖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合理的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负责河长制。

  落实森林资源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负责辖区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林权纠纷调处、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组织并督促落实辖区内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做好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乡村振兴战略文件的贯彻督促和指导落实;负责起草乡镇党委、乡镇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和相关工作文件、领导讲话、年度调研课题等重要文稿,做好有关会议、课题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督促落实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跟踪落实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有关工作制度;负责全乡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布点、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专项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年度考核和实绩考核;负责总结各村经验做法,了解掌握各地动态情况,培育典型,并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完成乡镇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胡俊晖;联系电话:0598-8340306

  (4)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制订并实施文体旅游、卫健、教育、劳动保障、老龄委、民政、退役军人、农村公路等工作规划、计划;承办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指导村居文体旅游、卫健、村居自治组织和老人协会等组织开展工作;做好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承担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职责,实施辖区内卫生计生日常监督检查,配合做好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等工作;做好计生协会相关工作,培训、指导村计生管理员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抓好福利事业的管理工作,协助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提供残疾人就业机会,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好民政财务、物资管理工作;开展卫生应急、公共卫生、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医养结合、残疾人服务等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维护退役军人群众安定稳定,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人:张婕;联系电话:0598-8340020

  (5)社会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区有关部门派出机构,开展政法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积极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健全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协助做好协管、指导农村综治协管员、调解员等基层队伍建设工作。

  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机制;落实普法规划、“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教育、帮扶工作。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指导村级组织做好民间纠纷的排解和调处工作。

  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职责。强化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措施;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业务经费,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总体规划;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编制、修订全乡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检查各村(社区)、乡镇各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掌握全乡镇应急物资保障、应急装备、器材配置储存等有关情况;联系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善后处理、事后评估、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接受和办理向乡镇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承办乡镇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负责查实、报灾和救灾、救济款物和申请及发放工作;负责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职责。

  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实施的具体协调工作;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协助处理环境污染事故;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排污行为的监督管理,协助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和指导民间环境保护组织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先进环保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

  负责人:陈祚财;联系电话:0598-8340928

  (6)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乡镇综合执法过程中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属地统筹责任、部门责任、派驻人员职责进行细化,明确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部门协作机制;梳理问题清单、权责清单,拟订综合执法工作的执行标准;统筹协调各类执法资源,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有关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综合协调水利、劳动保障、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村镇建设、社区服务、文体旅游、应急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执法相关工作;负责“乡呼区应”相关工作;受消防救援部门委托,承担部分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等具体工作。

  负责人:陈祚财;联系电话:0598-8340928

  三、下属事业单位

  (1)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辖区企业提供信息、购销、技术指导等方面服务。承担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为农民提供生产指导、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提供农作物主要病虫预测、预防、信息与防治措施的指导,搞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系统化服务;承担农机技术推广管理、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承担水产技术推广管理、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提供水产技术培训、水产疾病防治、增殖放流等渔业技术指导服务;承担畜牧兽医生产技术指导、服务与培训,开展疫情监测和动物防疫工作;为农田水利设施、供水、水电等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承担水土流失监测。

  负责人:张胜;联系电话:0598-8340736

  (2)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加挂“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主要职责:做好党建方面事务性工作;建设政务综合服务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平台;推进乡镇、村(居)服务窗口建设工作,承接政府部门为村(居)群众和单位提供各类服务和有关村(居)公共服务;承担各项救助政策、就业、计生服务、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便民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乡镇文化、旅游活动及村级文化、旅游业务指导及培训;普及科技文化知识;承担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负责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建设、应急救援和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陈喜捷;联系电话:0598-8340259

  (3)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乡镇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负责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村镇建设综合服务;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报批、农村建房审批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检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健全、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乡呼区应”相关工作。

  负责人:罗朝勇;联系电话:0598-8342158

  四、单位负责人: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乡长 郑晨毅

  五、联系电话: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0598-8340032

  六、办公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中村乡中村村105号(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大院)

  七、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八、邮编:36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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