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统计局机构职能目录

日期:2023-09-21 10:21 来源:三元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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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的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及上级统计部门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配合上级部门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及互联网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居民收支、畜禽监测、月度劳动力、农民工与市民化动态监测、粮食面积与产量、工业产品价格、小微企业调查等统计职责,和各种社会民生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九)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资金。

  (十一)加强对乡镇、街道统计站的工作指导。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核算股)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会务、绩效评估、效能建设、安全保卫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局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业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计人员的岗位培训。

  办公室负责人:宋芳    联系电话:0598-8230052

  (二)经济股

  1.工业交通统计。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等基本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2.能源统计。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3.固定资产投资 统计。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5.贸易外经统计。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6.社会和科技统计。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收入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就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7.农村统计。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和协助组织实施全国农业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农村、农业、农民等专项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区农村统计工作、农村统计人员培训工作和农村统计网络建设工作。

  8.服务业统计。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经济股股长:陈友福   联系电话:0598-8230035

  (三)统计执法监督股

  贯彻落实统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组织全区统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本区范围内涉外调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办理有关统计诉讼、行政复议的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统计执法监督股股长:张宇   联系电话:0598-8230007

    (四)综合核算股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全局性统计业务工作;统一管理和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统计数据;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组织实施综合平衡、国民经济核算和省、市、区经济运行综合考核报告制度;负责搜集、整理综合性进度统计数据,建立综合数据库,并开展统计数据咨询服务,提供综合性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对统计数据的使用进行管理、审查,编印全区年度区情手册和月度经济情况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统计信息。

    综合核算股股长:何清霞   联系电话:0598-8289038

  三、单位领导:党组书记  邓应敏

                局    长  张淑丹

  四、机关办公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道新市北路836号三元区政府大楼11层。邮编:365000

  五、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六、办公室电话:0598-822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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