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审计局机构职能目录

日期:2023-09-21 08:45 来源:三元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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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参与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配合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向区政府和上一级审计局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级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区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

  8.区属国有企业和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实施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单位主要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涉及“三农”资金和政策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等审计。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负责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经济案件。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和省、市驻区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三元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区审计信息系统。

  (十承担中共三元区委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三元区审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三元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负责处理局机关党建工作及日常事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和有关文件及审计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管理、协调、监督审计项目计划的落实;进行审计业务工作的研讨,提出综合性分析报告;草拟、修改全局性、综合性审计业务公文,拟定审计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负责全区审计信息工作,开展对外宣传(意识形态),组织开展调研活动;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保密、安全、档案管理、财务财产管理、行政后勤、综合治理、来信来访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本局各业务股审计业务问题。做好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办理局机关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政治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卫生健康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范书琴,联系电话:0598-8238336)

  (二)法规股(内部审计监督股)

  负责监督检查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审计机构的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负责对本局各项审计项目业务质量的复核把关和本局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等复核工作;组织协调本局审计业务会议;组织实施听证工作;办理审计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

  负责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

  (负责人:邓玉英,联系电话:0598-8289037)

  (三)财政金融与政策跟踪审计股

  负责审计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情况;负责审计政府基金的使用情况;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区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

  组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监督检查本地区各部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检查重大项目落实、重点资金保障及“放管服”推进情况。承担“三农”资金和政策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等审计职责,强化对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的审计。

  (负责人:陈福辉,联系电话:0598-8315829)

  (四)经济责任与生态环境资源审计股

  负责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起草有关配套制度规定;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办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使用以及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具体负责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负责人:李晓芳,联系电话:0598-8289037)

  (五)行政事业与企业审计股。组织审计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党群组织、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学校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及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和捐赠项目。

  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对国家投资的区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计;督促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组织和实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人:何源,联系电话:0598-8238336)

  三、单位领导:党组书记、局长   苏锡燕

  四、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836号  

  五、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六、办公室电话:0598-8238336

  七、邮政编码:365000

  八、邮箱:smssyqs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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