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司法局机构职能目录

日期:2023-09-21 15:21 来源:三元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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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督察工作。

  (二)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的建议。

  (三)协调各级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全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组织协调具体承办部门做好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赔偿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组织、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仲裁、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依法承担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拟订并督促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管理局机关并指导和监督各司法所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本系统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梦攸,联系电话:0598-8224998)

  (2)法治调研与督察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司法行政课题调研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接受全区各级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和证件管理。负责全区“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

  (负责人:罗苑,联系电话:0598-8300117)

  (3)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受理向区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以区政府、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及相关行政诉讼案件;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规定的行为提出建议或意见。承办未经行政复议的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组织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拟订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配套工作制度;办理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案件登记、统计分析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

  (负责人:陈肖枫,联系电话:0598-8300117)

  (4)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股

  负责全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承办区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工作;承办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负责人:陈肖枫,联系电话:0598-8300117)

  (5)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并落实全区社会矛盾、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区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人:陈倩,联系电话:0598-8300012)

  (6)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黄悦,联系电话:0598-8221883)

  (7)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

  (负责人:廖文明,联系电话:0598-8300115)

  (8)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指导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政策调研,拟订并实施法律援助发展布局的规划。承担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指导、监督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人:余晓静,联系电话:0598-8300115)

  (9)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各司法所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建、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党风廉政教育、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和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徐瑾,联系电话:0598-8300130)

  派出机构:12个司法所工作职责、负责人信息:

  司法所工作职责:

  (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2)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处理民间纠纷。

  (3)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承担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和监督考察工作。

  (5)落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完成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与职能有关的工作。

  列东司法所  负责人:周秋香,联系电话:0598-8229148

  徐碧司法所  负责人:林明芬,联系电话:0598-8299148

  岩前司法所  负责人:王 旭,联系电话:0598-8388356

  列西司法所  负责人:张 靓,联系电话:0598-8083063

  陈大司法所  负责人:赖喜泉,联系电话:0598-8368148

  莘口司法所  负责人:杨原忠,联系电话:0598-8375148

  洋溪司法所  负责人:王隆庆,联系电话:0598-8351148

  荆西司法所  负责人:邓贵华,联系电话:0598-8882330

  城关司法所  负责人:王玉艳,联系电话:0598-8802238

  白沙司法所  负责人:蔡美凤,联系电话:0598-8337466

  中村司法所  负责人:陈莉莉,联系电话:0598-8342318

  富兴堡司法所 负责人:董露莎,联系电话:0598-8327976

  三、单位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邓启文

  四、机关办公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宁路16号3层。

  五、办公时间为: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六、办公室电话:0598-8224998、0598-8300116

  七、邮政编码:3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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