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教育局机构职能目录

日期:2023-09-21 10:50 来源:三元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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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起草我区教育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区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负责所辖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宣传工作。

  (三)统筹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研究制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教育,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和分析;统筹指导全区民办教育工作。

  (四)在中共三元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审议我区教育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五)负责基础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六)指导协调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进行督导,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评估。

  (八)组织编制区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按规定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管理;指导全区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内部审计监督。

  (九)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依法管理和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十)指导基础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年度招生工作,制定初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各类教育考试。

  (十一)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区初中和小学阶段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信息咨询、师资培训和教学监测评估工作。

  (十三)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环保教育、安全稳定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指导全区教育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五)负责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管理,指导、协调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干部培训工作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管理所辖学校(单位)干部档案;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青妇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相关工作。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及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定期和及时将毕业生就业率等信息通报区教育局。

  2.关于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教学岗位人员招聘由区教育局负责,其他非教学岗位人员招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办理,师范生由区教育局办理手续,非师范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手续。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建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区各类学校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学校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并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党的建设工作。

  负责所辖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配备和管理;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单位)干部的审查、监督工作,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指导教育系统人才工作;负责指导、检查所辖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情况,发现、培养学校党外代表性人士;负责做好与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工作。(负责人:苏两丁,联系电话:0598—7991713)

  (二)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学校(单位)有关工作,协调重大新闻发布、对口支援、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办、档案、信息、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绩效管理、综治安全、精神文明建设、后勤保障、门户网站管理、财产管理、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统筹协调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区级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和优质教育资源建设;负责教育政策法规研究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开展普法教育,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受理和审核,依法和依照授权权限实施相关审核审批,做好区教育局行政服务窗口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校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张钟茂,联系电话:0598—8305877)

  (三)宣传股(思想政治教育股)。负责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协助抓好师德教育;指导中小学思想品德课的建设和改革;拟订德育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实施工作;指导学校德育干部队伍开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思想理论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宣传报道、报刊出版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法制纪律教育、环保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指导和协调德育科研工作;负责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参与文明学校创建的评估和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对外交流和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各类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留守儿童教育、家庭教育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人:庄恢祥,联系电话:0598—8957605)

  (四)财务规划股。负责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教育事业发展重点、目标和措施,并指导、协调实施;承担基础教育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及资源整合,规划、指导学校建设和实施重点建设项目;指导、检查学校基建项目管理、校舍安全管理和建筑安全工作;承担所属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基建项目管理和列入基建项目管理的修缮投资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调研和分析;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教育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捐资办学表彰的有关工作。

  承担区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的编制以及区级教育经费管理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多渠道捐资助学和承担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捐赠和教育贷款等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义务教育经费和其他各项教育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惠民资金监管;指导、监督所属学校(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检查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所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使用的内部审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及相关工作;承担由教育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人:黄晓东,联系电话:0598—7991701)

  (五)基础教育股。负责全区小学教育的统筹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幼儿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拟订初等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并指导实施,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室配备工作;推进小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提升办学标准化水平,适时组织检查评估;统筹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籍管理,承担所属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推荐和管理小学教学用书,统筹幼儿园管理条例、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用书,负责初等与幼儿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管理,指导校本课程辅助读物编写工作;指导教科研工作,提出教科研工作规划建议;加强民办幼儿园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和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青少年科技教育;指导和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协助抓好学校德育、安全、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人:苏奕荣,联系电话:0598—7991702)

  负责全区普通中学教育的办学指导、业务管理工作;参与普通中学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指导普通中学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并指导实施,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初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提升办学标准化水平,适时组织检查评估;统筹全区普通中学学籍管理,承担所属中学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推荐和管理普通中学教学用书,负责中等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管理,指导校本课程辅助读物编写工作;指导开展教科研工作,提出教科研工作规划建议;指导普通中学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室配备工作;协助抓好学校德育、安全、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管理普通中学学业基础会考;指导普通中学科学知识普及,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和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负责人:黄贵平,联系电话:0598—7991703)

  (六)职业与成人教育股(三明市三元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区成人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指导;统筹指导全区民办教育工作;依法承担民办学校的设置、变更、终止的审批工作和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民办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协助抓好学校德育工作;指导教育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组织农村文化技术教育;负责全区终身教育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区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创建社区教育示范区、试验区;负责协调全区终身教育工作,具体承担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人:龚其清,联系电话:0598—8222842)

  (七)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三明市三元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演出比赛活动,组织参加相关的全市性、全省性、全国性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国家体育、卫生、艺术类课程方案;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体育、艺术特色校和特色项目的评估、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性的教职工文体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营养和健康状况及学校卫生条件的监测,开展在校学生体检、疾病防控工作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红十字会和双拥工作;配合抓好德育、安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活动;承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承担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协助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人:李中宝,联系电话:0598—7991705)

  (八)学校安全保卫股(三明市三元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配合开展普法教育;负责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师生伤害事故;指导、督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建立来信来访和涉校、涉生案件备查制度;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和落实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检查、督促、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工作;抓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在校学生违法犯罪预防矫正工作;承担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人:王杰,联系电话:0598—7991711)

  (九)人事股(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学校(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按规定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教师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承担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开展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承担教师表彰奖励和特级教师等的推荐评选工作;管理局机关干部和所属学校(单位)干部教师档案;协助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人:陈绍鹏,联系电话:0598—7991700)

  (十)教育督导股(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对乡镇(街道)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进行督导,对其教育、教学以及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等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评估。(负责人:刘碧坚,联系电话:0598—7991710)

  设置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负责处理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牵头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秘书股不在区教育局内设机构排列序号,但计入正股级机构总数,日常事务由区教育局代管。区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其他相关工作,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股的协调。

  三、单位领导:党委书记、局长 谢映华

  四、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安新村72幢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六、办公室电话:0598—8305877

  七、邮政编码:3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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