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三元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精神,现将三明市三元区本级2019年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特此通告。
附件:三明市三元区本级2019年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
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元区财政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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