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元区林业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07-05 09:56 来源:三元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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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1125日至20241231日,区委巡察四组对区林业总公司党总支开展了巡察。202537日,区委巡察四组向区林业总公司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公司党总支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次重大党性考验和一次重大发展机遇,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强化责任担当。2025311日,召开党总支班子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分层分类开展整改。2025424,召开林业总公司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公司党总支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以公司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整改期间领导小组先后召开6次会议研究部署、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作出安排部署、督促各部门、各基层林场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公司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抓好所负责事项的整改;各部门、各基层林场树立全公司“一盘棋”思想,协同配合,系统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有序开展。

  ()完善制度,强化长效管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公司出现的制度漏洞,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在集中整改期间,公司制订工作制度7项,健全完善制度4项,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并及时总结整改落实阶段好经验好做法,将整改成果运用到林业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整改“后半篇”文章不够严实

  (1)关于整改成效未达预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政治责任。对上轮巡察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梳理,重新明确工作责任,把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对标对表列出问题和措施清单,制定整改措施4条,对违反财务相关制度的总公司出纳进行调岗。二是强化督查问效。对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加大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跟进,逐项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盯紧盯实,结合本次巡察中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对账销号。三是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整改并长期坚持的问题,举一反三,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对财务监管不到位,执行财务相关制度不规范等问题,区林业局已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全面负责区属林业企业的财务管理;同时,将区木材检验服务中心原负责人挪用公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案件已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五是三元区林业总公司党总支及所属5个基层党支部分别于2024723-24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今后,公司党总支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各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

  (2)关于成果运用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源头治理与建章立制共管。全面梳理现有制度,查找制度漏洞和不完善之处,已修订完善了《三元区国有林场国有林木采伐与销售权转让暂行办法》、《三元区区属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三元区林业总公司请休假制度(修订)》等三项制度。二是规范工资薪酬和福利补贴。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等问题,组织林场相关负责人认真学习了《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现有职工薪资构成及标准,及时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已完成清退201712月党员代表大会发放的党员交通、误餐补贴0.58万元。三是严肃问责。就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对四位下属管护站负责人给予集体提醒谈话。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制度。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总支会议及各党支部支委会的“第一议题”进行学习,党总支会议3月份以来已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等,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做到理论和业务知识相融合。二是建立监督机制。对各支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各支部在召开支委会时有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制度进行学习。

  (2)关于学习不够系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示范引领,保障学习系统性。充分发挥党总支“第一议题”、党支部“党日活动”等制度的引领作用,20251月以来集中学习9次、研讨交流2次。二是聚焦查漏补缺,夯实学习全面性。党总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著作第一卷《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和《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并针对前期未及时学习的20213月习近平来闽来明考察时对福建林改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补学,进一步夯实理论根基,全面提升理论素养。

  (3)关于学习成效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示范,学习有内容。领导班子发挥带头学、深入学的示范作用,学习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国企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阔步新征程》《锚定现代化改革再深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谱写兴绿富民新篇章》等,并围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林改、国有企业改革等重点领域开展学习交流研讨2次。公司班子成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时,开展了学习心得体会交流1次。二是突出重点,学习有实效。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各党支部于3月底前完成学习教育工作动员部署,制定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方案等,各党支部正按学习计划和要求有序推进中,各党支部以学习教育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12次、专题交流研讨5次、党支部书记上主题党课6次。三是融合贯通,学习有质量。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班子成员担负起的“一岗双责”,对党建日常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严格规范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3、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

  (1)关于生产经营效益欠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培育优质森林资源,合理规划森林采伐。2025年底完成对《三元区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2021年至2030年)》的修编和区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复工作,通过科学合理可持续的落实三元区国有林场2026年至2030年各年度经营抚育小班地块,并依据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管理措施,提升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水平和森林质量。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利用国家对国有林场改革、生态建设等方面财政补贴,着力改善国有林场经济状况,为林场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20251-6月三家林场已争取上级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374万元。三是积极走访区内木材加工企业,了解木材市场动态和需求,抓住有利时机,使木材销售利益最大化。20251-5月招投标林木5519立方米,销售收入300万元。

  (2)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理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国有林场2024-2025年与增坊村、中村村及吉口农场等村开展合作造林1486,扩大了国有林场经营区面积,实现国有资产增值743万元。二是提升营造林质量,使用良种壮苗,适地适树,提高林分价值,2025年共完成造林面积1381亩、补植2289亩。三是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研究林业碳汇政策与市场机制,积极探索林业碳汇项目。主动与金森碳汇(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接,商谈碳汇交易事宜,力争将森林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在增加林场经营收入的同时,进一步推动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四是积极开发林票2.020247,区陈大国有林场林业生物资产票据第一期(林票2.0)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顺利成交,此次交易是全国首单林业生物资产票据市场化交易是三明市进一步‘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突破。20253月,中村国有林场、白叶坑国有林场、吉口国有林场、楼源国有林场等四家林场的林业生物资产票据(林票2.0),以2007万元成交。该笔交易每年可将近100万元林木自然资产纳入资产负债表,提升四家林场固定资产规模与对外融资能力。

  (3)关于履行森林管护职能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深化林长制落实。全面落实林长制,明确林长在巡林、督导以及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巡察整改期间,区国有林场林长和副林长到各管护站经营区开展12次巡林,通过常态化的林长巡林工作,加强对林场整体情况的把控,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区国有林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对疫木防控工作实行分类施策。巡察整改期间公司组织人员对疫木山场进行7次大检查,实时掌握除治进度及除治质量,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集中力量打好歼灭战,做一片完成一片。20251-5月清理零星枯死松树790,死亡疫木清理合格率达100%。截至2025531日,三元区国有林场已完成疫木伐区设计3186亩,占任务数100%;已完成疫木山场审批办证和采伐施工2891亩,占任务数90.7%;已完成林地清理2891亩,占已审批数100%。与2024年同期疫木防控工作进度相比较:山场设计完成率提高了10.7%,采伐施工完成率提高35.3%,林地清理完成率提高35.2%。三是强化护林员队伍管理,提升履职效能。加强各基层林场护林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制定《三元区国有林场护林员管理办法》及《三元区国有林场护林员考评细则》,建立科学合理的护林员考核激励机制,将工作绩效与薪酬紧密挂钩。以此充分调动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促使护林员更加主动、高效地履行职责。对1名护林员工作期间脱岗问题给予效能诫勉教育,并扣发年终绩效奖10%。四是完善巡护台账管理,规范巡护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巡护台账制度,通过详实的巡护记录,及时、精准掌握护林员的巡护情况。巡察整改期间,公司每个星期通过巡护平台对各管护站护林员的巡护轨迹和时长进行抽查,至6月初共抽了14,未发现护林员有脱岗、履职不到位等现象发生。

  4、推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成立总公司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共三明市三元区林业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区委巡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报告》,党总支组织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习近平:加快建设文化强国》,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内容。二是加强阵地管理。加强对所属宣传栏、LED显示屏、办公楼过道等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管理,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建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巡查台账。及时整改林业总公司六楼过道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版面文字表述问题。对各党支部的宣传栏、LED显示屏、办公楼过道等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了抽查1次。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宣传,继续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的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制定了《三元区区属国有林场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三元区区属国有林场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重鼓轻锤”

  (1)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三元区林业总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以及交通安全法规等;同时,4起公务车作为通勤车及私车公养等问题,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廉洁用公车的意识深入人心,从思想源头上杜绝公车使用管理中的不正之风。二是建章立制。健全完善《三元区林业总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做好公务派车、维修保养、定点停放、定点维修、油卡管理等工作。及时与定点维修厂家沟通,了解每辆车辆状况和维修情况,每月打印每辆车辆的加油记录,及时掌握每辆车辆加油和油耗情况,严格公务派车审批程序,规范填写派车单,做到无审批不出车。三是加强管理。对公司本部及基层各林场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2次,目前下属各单位已严格执行车辆定点停放规定,所有公务车辆下班后、周末及节假日均已停放在单位。同时,针对部分下属单位将公务车作为通勤车及私车公养等问题,并分别给予4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和2名驾驶员效能问责,违纪人员退赔公务车当通勤车及违规使用加油卡费用总计1.87万元,停发当月基础绩效奖及扣发40﹪的2024年度年终绩效奖。

  (2)关于工资福利待遇清理规范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林场负责人认真学习了《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发放标准和范围。二是规范流程。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规范各种津补贴发放,所属各基层单位每月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发放前上报公司综合办审核。三是对照清退清单,督促相关人员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力争做到“应退尽退”。目前,林业企业各单位财务已陆续收到清退款共计12万元。四是举一反三,杜绝发生类似违规行为。针对违规领取兼职补贴的问题,已由区纪委对有关人员进行立案处理。同时,结合端午节前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强调各单位规范津补贴发放,杜绝类似违规行为的发生。

  (3)关于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确保工会经费的规范使用;二是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文件规定,做好工会经费的审批程序,严格工会费收取和列支,规范工会慰问和工会福利发放标准;三是调整工会支出渠道。经区总工会批准,20251月开始,将总公司所属6个林场的工会合并到总公司工会,基层各场工会禁止自行列支工会支出,所有涉及工会经费支出统一在总公司工会支出,工会经费支出范围按工会财务制度执行。四是及时清退。各单位及时补缴清退违规超标准发放的各类福利费共计7.13万元(含过节费、补缴工会费、慰问费等)。

  (4)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务接待不规范、办公用茶超标准的四位管护站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公务接待的规定。组织林场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关于重申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提示的通知》《三元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解答,重申接待标准,明确若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公务接待的,一律从简,一般安排工作餐,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宴请接待,严格执行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杜绝公款购买香烟、酒水现象。已清退党员活动经费不规范费用972元。三是规范落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明确公务接待的标准和流程,认真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做到“一事一结”,接待费报销必须附有“三单”,即接待函或上级业务检查文件、用餐申请单、菜单,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公务下乡需要在基层企业食堂用餐的,必须开具介绍信,无介绍信或公函的,一律不予安排工作用餐。从而杜绝无函和同城接待等违规接待行为发生;四是要求各单位今后严格遵守区里相关办公用茶管理规定和标准,将于年底结合年终考核开展办公用茶购买管理检查。

  6、财务资产管理较为薄弱

  (1)关于财务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了《三元区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明确职责分工、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二是全面清查。针对2017-2024年账务账目的全面清查,针对项目大额资金支出报账资料不齐全等问题,逐项补充完善,杜绝白条入账、坐收坐支、报销附件不全、大额使用现金、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相关单位已清退违规报销差旅费8850元,并将不适合当任出纳岗位的1人进行调岗。三是加强监督。加强对财务的监管力度和风险防范,提高财务重点岗位内部控制、外部监督和廉政风险力度。四是加强食堂管理。各管护站已在相关超市购买食堂菜品和开具正式报销凭证,杜绝了无票据白条入账。五是加强学习。组织林场负责人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三元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系列文件的通知》等,规范差旅费报销审核,杜绝白条入账和违规现金形式支付费用。六是严肃追责。对以现金形式支付职工野外勘察补贴及工作餐费的区伐区调查中心主任和违规报销差旅费的楼源国有林场原场长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资产流失风险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单位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按照资产清单逐一核对资产的使用情况,确保账实相符。对清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登记的固定资产,及时补办登记手续;对闲置资产,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二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三元区林业总公司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资产日常管理,规范租赁收入管理,租金实行公司二维码收款,杜绝收取现金。完善租赁合同,加强对租赁收入的催收工作,建立每月租赁收入台账和年度租赁收入汇总表,资产管理中心每月与出纳核对租赁收入情况,并报会计备案;三是强化审批管理。对外出租、出借固定资产,严格执行《三元区国有林场(三元区林业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处置资产,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经批准处置后,依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四是严肃问责。对违反财务相关制度的总公司出纳进行调岗,对吉口国有林场原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7、工程项目缺乏监管

  (1)关于招投标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招投标领导小组,修订了《三元区国有林场国有林木采伐与销售权转让暂行办法》,明确保密责任和处罚措施。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规程,按照《三元区林业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在指定的平台按程序进行项目招投标。为防止营林抚育项目招标出现同一单位以标底价中标的现象发生,各林场在招标时已取消最低保护价,采取最低价中标方式。20251-6月,三家林场共进行营林抚育各类项目招标19次,预算价347.51万元,中标价312.59万元,比预算节省34.92万元。三是加大招标信息的发布渠道,增强招标宣传力度和知晓率。20251-5月,区属国有林场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林木招标5次、打电话联糸客户15人次,挂牌价239万元成交价300万元,溢价率25.52%

  (2)关于审核把关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组织林场负责人学习《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范招标程序。二是从严审核。在采购招标时委托交易中心对参与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审核,杜绝出现关联方现象。三是严肃问责。对招投标资质把关不严的区林业劳服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关于验收结算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工程款拨付。按照施工合同约定,项目单位备好相关支付材料提交会算中心审核,中心财务初审后,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办理支付。二是明确税费计算。在项目结算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税率计算税费,并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发票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发票开具规范、税率正确,杜绝未按约定的税率缴纳税费问题出现。已清退陈大国有林场2023年森林步道建设项目多支出设计费246元及11个工程项目未按结算时约定的税率缴纳税费27379.72元。

  (4)关于工程资料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营林抚育、木材定产定销等项目台账。将每次的营林抚育、木材定产定销的招标资料建立台账,对招标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文件资料、会议纪要等项目资料按年度装盒归档,由专人管理,确保材料不丢失。二是所有项目拨交、检查、验收均要填写完整、规范,做到逐一核对,并报送一套材料给林业总公司相关科室备案,并将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三是针对吉口国有林场零星维修项目问题,责令该场进行规范程序并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并对吉口国有林场原场长进行提醒谈话,明确今后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1)关于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廉政建设压力传导。202532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份以来公司负责人与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2人(次)。二是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公司本部及4个管护站财务、资产处置、公务用车管理、薪酬福利发放等方面风险点排查,未发现问题。公司班子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关于案后治理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津补贴发放、公务用车、财经纪律、资产处置等领域,将公务车作为通勤车及私车公养的4名人员已受到区纪委党政纪处理,同时,各单位举一反三,深度剖析存在问题背后的原因,有效整改,从根本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严格“一季一警示”,利用每月的党日活动平台,开展党纪法规教育。组织学习了《三元区林业局2024年违纪行为典型案例》《三明市林业系统党的十八大以来违纪违法案例汇编(2024版)》《中共三元区纪委三元区监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三元区林业总公司党总支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将查处的4起公务车作为通勤车及私车公养问题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用各类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增强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筑牢思想防线。

  (3)关于队伍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考勤管理。各林场均已安装电子考勤机及监控设备,上下班实行电子刷脸签到,取消指纹签到方式,杜绝早迟、脱岗、早退现象发生,并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的考勤有关工作。各基层单位每月将考勤情况上报到总公司,总公司综合办对公司本部和基层各单位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2次。二是完善考勤奖惩制度。修订了《三元区林业总公司请休假制度》和《三元区林业总公司离岗停薪管理办法》。明确职工考勤情况将与当年度所在单位职工的年度考核相结合,对违反本规定,被督查中发现的上班迟到、早退、脱岗、缺勤、旷工的职工,依据效能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和经济处罚。三是针对个别林场存在未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向请休(病、事)假的干部职工发放全额出勤奖的问题,责令各场举一反三,严格按实际发放出勤奖。陈大国有林场、龙泉管护站、吉口管护站等单位6人已完成清退违规领取出勤奖共计1960元。

  9、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缺乏力度。

  (1)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相关论述,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水平。二是建章立制,完善公司班子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制订了《三元区林业总公司班子会议工作规则》,规范议事程序,在单位研究事项时,先由分管领导对事项进行说明,再由其他班子成员对事项进行充分研究讨论并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再末位表态,会议记录中记录参会班子成员的意见,确保将科学民主决策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班子会的会议议程、记录等开展检查6次。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待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党建工作重视程度,党总支所属各基层党支部每月严格按照区直机关工委的党建重点工作指导意见开展党建工作。二是加强督查。集中整改期间,党总支分别对各基层党支部2024年组织生活会开展进行监督指导和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进行抽查,对各支部党员e家信息预警信息进行排查整改。今后公司党总支将不定期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发展党员、会议记录等各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三是加强学习。组织各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参加区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和全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并自学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进一步补齐素质短板,提高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和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3)关于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亟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支部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规范党费收缴。各支部明确专人,按月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并规范党费证的使用和登记,督促各支部对党费交纳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仔细核算,目前,林业总公司第一支部、第二支部、第三支部已对未足额交纳党费问题进行整改,已按规定全部补缴党费 220.2元,并将款项存入区林业局机关党委党费专户中。三是加强党员管理。20251月,及时将第七批驻白叶坑村的总公司第二支部副书记党组织关系转至白叶坑村党支部;对中村、白叶坑国有林场3名离职和离岗停薪长期不参加党内组织活动的党员和所在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引导其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活动;针对因年事已高、身体不好、居住地较远、不便出行的个别党员,采取上门送学、视频线上参学或寄学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第一种情况:区委巡察未向三元区林业总公司党总支和区纪委监委驻区林业局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因个别单位存在个别退休老职工不愿意退回违规领取的各类违规津补贴问题。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利用春节、重阳节等节日,安排人员上门关心慰问,向退休老职工宣传相关政策,引导退休老职工及时清退违规领取的津补贴。二是持之以恒通过电话或微信与相关退休人员沟通,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动员其早日退回违规领取的各类津补贴。

  五、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一)持续推动整改,健全督查机制。公司党总支将始终扛起巡察整改工作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纳入今后重要工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通过专项督查、“回头看”、交叉检查等方式,对整改“后半篇”情况开展动态跟踪,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不重复,提升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效果。

  (二)深化标本兼治,完善制度体系。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举一反三,从源头治理,深入剖析根源,查漏补缺,推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填补管理漏洞。例如,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细化财务管理办法。构建“推动整改-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聚焦成果运用,营造良好氛围。将本次巡察发现的4起公务车作为通勤车及私车公养等问题,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廉洁用公车的意识深入人心,从思想源头上杜绝公车使用管理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三元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035508;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1427楼(邮编:365000);电子邮箱:sylyzgsbgs@126.com

                                                 

                                                     中共三元区林业总公司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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