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元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07-05 09:13 来源:三元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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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元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3月7日区委巡察二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动员部署到位。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后2025年3月12日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逐条逐项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2025年3月21日制定印发中共三元区财政局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对区财政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2025年4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指出的相关问题深刻对照检查,主动点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更加系统全面的总结和推动。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全方位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指导、督促、监督各股室(中心)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形成了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抓实任务分解,全力推进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先后5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7明确责任股室、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举一反三相结合,对政治建设、思想建设、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等方面的问题,既注重“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目前,已健全完善了13项制度,反馈的3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9基本完成2个问题,未完成0个问题。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

(1)关于“未巡先改”浮于表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5月修订《三元区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将“未巡先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纳入党组议事范围,落实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二是专题部署巡察工作。3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财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方案。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听取并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整改“一岗双责”,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2)关于督促推动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责任落实。2025年4月,我局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意识,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述责述廉的核心内容2025年5月对1名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三元区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元区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细化学习内容、明确学习频次、规范学习流程等,切实增强制度可操作性。三是狠抓整改落实。针对巡察组提出同级审计整改报告超期9个月上报问题,区审计局于2023年5月18日出具我局2022年度同级审报告,我局已于2023年7月14日(规定期限内)向审计局反馈整改情况报告2024年开展2023年度同级审时,需向审计组提供上一年度整改落实情况,局提交了更新后的2022年度整改情况报告落款时间为2024年4月2日并非超期提交。今后将加强文字材料报送审核,并加强与区直相关部门及上级监督检查部门的沟通。

(3)关于标本兼治尚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监管。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贯穿于日常工作全过程,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常态化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完善制度体系修订《三元区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三元区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三元区财政局机关财产物资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明确议事流程、规范财务与财产物资管理、强化内部风险控制,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为整改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三是加强制度执行监督。建立定期检查机制,每年年底组织开展1次机关财务管理、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巩固整改成果。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扎实。

4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1次,每一次党组会议均开展好“第一议题”学习,特别是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内容,4月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三明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办法》(明财监〔2022〕2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学习频次和质量上明显提升。二是优化学习方式。4月通过党组书记上党课、收听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并作研讨交流,避免“为学而学”现象。三是举一反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以来按计划学习2次。及时跟进学习财政领域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全局大会和OA系统传达学习,今年以来传达学习6次。

5关于党内教育不够严实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启动部署。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部署动员会,传达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提纲。二是抓好学习贯彻。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并按计划有序推进学习教育。根据区学习教育专班工作提示,制定党组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计划,党支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习计划4月28日召开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会并开展交流研讨。三是深入查摆问题。对标对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共收集2个问题,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并用制度化建设推进问题整改,如5月制定《三元区财政局考勤管理办法》工作作风转变明显

6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聚焦学习重点2025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1次、中心组学习6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财政工作提供坚实思想基础。二是积极建言献策。以学习成果为指引,围绕税收改革进行研究,已向区政府报送关于2025年调整省以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对我区影响分析的报告,发挥好“以财辅政”作用。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政策研究,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梳理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财政政策,深入研究政策的适用范围、支持重点和实施方式,确保政策在三元落实。结合三元的产业特点、资源优势和发展规划,积极向上级争取符合三元实际的政策资金支持。

3.“以财辅政”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7)关于推动财政增收成效欠佳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财税共建。深化党组与区税务局党委党建共建工作,优化“六联六促”机制,双方主要领导定期座谈协商强化税收征管相关工作,1-5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005万元,同比增收671万元,增长1.28%。二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秩序,1-5月非税收入完成23677万元,同比增收4007万元,增长20.37%。三是分步收回代垫款项。通过多次同市财政局协商沟通,市财政局在自身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已下达槐坑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项目195.26万元、三元区陈大片区E-53地块新增建设用地费46.6854万元两笔指标资金共计241.9454万元;同时市财政局已将荆东片区开发建设相关基础设施配套348.73万元、列西道口拓宽项目相关资金9.87万元共计358.6万元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区政府已向市政府提交报告,申请将垫付的横坑山地质灾害治理一期项目资金2854.65万元及通用机械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资金3764万元予以返还;同时我局已向市财政局提交报告,申请将垫付的2020-2023年度促进建筑业奖励金64.5万元及绿道管养补助41.1万元予以返还  

(8)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精细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预算编制。做细、做实、做准年度预算,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如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181.8万元”明确到5个具体项目其中中小企业扶持500万元、建筑业扶持440万元、第三产业扶持3000万元、生产型企业出口奖励180万元、流通型企业出口奖励61.8万元。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编制2025年度预算,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对一次性实施、超出政策规定标准或低效无效的项目支出一律清理,集中财力、强化统筹,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重点保障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区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领域支出。二是严格预算及资金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中共三元区委办公室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元区财政预算及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元委办发〔2021〕6号)有关规定,由预算单位申报,经财政部门初审,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审批权限上报区政府审批。

(9)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担作作为不够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4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为企业解难题”会议,局负责的1个问题已解决。二是完善工作机制。5月制定《三元区财政关于建立2025年度挂钩联系重点企业机制的通知》,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机制,锚定重点税源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扶持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大涉企优惠政策宣传。3月我局与区工信局等部门开展重点企业供需对接活动,积极宣传涉企优惠政策,助力中小企业精准对接上下游合作伙伴,有效降低供应链成本。积极落实整改。拨付好涉企相关资金,拨付相关资金313.706万元。

4.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仍有短板。

(10)关于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效能有待提升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建立中央直达资金月度通报机制,已发3则通报,对支出进度滞后的股室进行提醒,推动资金支出进度逐月提升。二是提高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已支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698.31万元,支出进度达36.5%,比2024年底上升30.1%。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资金分配或支出进度较慢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施工进展缓慢或项目已开展但尚未进行资金结算,我局将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施工进度,进一步加强资金审批,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支出进度。

(11)关于绩效管理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制度建设。3月修订《三元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工作规程》,制定《开展2024年区本级绩效自评抽查的实施方案》,共对2024年度163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强化了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提高绩效评价覆盖率。2025年选取3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增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数量,确保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更具全面性和代表性。

(12)关于指导推进专债资金使用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拨付资金。5月拨付专项债券资金比2024年10月多48464.49万元,拨付进度从41.23%提高到89.46%,提高了48.23%。二是督促支出进度。截至5月31日涉及需整改的6个专项债项目总体支出进度16.69%,2024年11月12%的支出进度4.69%,支出进度为零的项目由4个减少至2个剩余2个零支出项目已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支出,及时拨付资金三是强化现场督导。4月由局主要领导带队督导教育建设专项债券项目,督促专项债券加快支出进度。

(13)关于部分专项资金闲置沉淀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收回结余资金。对2023年底结余结转的42笔专项资金合计998.13万元进行全面梳理,2024年已支出128.05万元,2024年8月收回388.85万元,2024年底收回481.23万元;收回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专项资金,2025年2月相关单位已将2022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专项结余资金170569.95元上缴至区财政金库。二是核实被上级收回资金。由于省财政厅对“明财(企)指〔202255号和“明财(企)指〔202324号”指标公文的设备投资额(原投资额合计为5175.06万元)进行重新认定,根据再审计认定的设备投资额(再认定的投资额为4940.56万元)需收回4家企业专项补助资金差额合计11.72万元。因此2024年7月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工信局收回省级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11.72万元加强存量资金管理。4月印发《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元财预(2025)1号),对部门预算结转结余指标和预算单位实体资金账户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收回。

5.履行财政监管职能还有差距。

(14)关于政府采购监管较为薄弱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检查力度。制定2025年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计划,查了莘口镇2023年黄砂隧道交通安全监控项目和2025年病虫害人工智能监测预警平台及绿色防疫建设项目,并同步对相关代理机构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三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二是紧抓整改落实。已向区卫健局、沪明小学及相关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进行整改,相关单位已吸取教训,下一步将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15)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进即知即改。对巡察反馈的10笔3467.36万元进行梳理,其中3笔合计1064万元预算单位已于转出当天由实体户上缴区金库7笔合计2403.36万元属于预算单位实体户代垫支出,相关预算单位补充完善佐证材料。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三元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零余额账户转同户名实体户的相关要求。

(16)关于管理指导全区会计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会计培训工作。3月经党组会研究印发《三元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会计业务专题培训计划的通知》(元财会(2025)2号),平均每月培训1次,涵盖全区各预算单位会计人员,通过线下方式开展培训,有效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水平。目前已开展3次培训,涵盖政府债务、内控制度以及资产清查业务。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4月印发《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专项检查,发现7大类共97个问题,针对问题印发《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督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及整改要求的通知》(元财监(2025)10号)督促相关乡镇(街道)进行整改,规范乡镇财务基础管理4月联合区公务员局、人社局、审计局开展“1+x津贴补贴联合专项督查,形成监管合力,督促全区各单位规范津补贴发放,全区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问题

(17)关于部分财政资金未能专款专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制定《2025年三元区财政局监督计划表》,将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纳入2025年重点检查内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提升监管频率和覆盖面,确保资金专款专用。2025年已开展5次专项检查,有效规范资金使用。二是加强部门贯通协同。联合区纪委、教育局对学校食堂资金管理进行全面排查,在检查2019年9月-2024年6月食堂膳食经费拨付情况的同时,对相关学校膳食经费管理和支出情况开展了交叉检查。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8)关于组织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三元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1次,系统内未发生过意识形态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二压实领导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19)关于落实“八个纳入”要求打折扣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5月制定《三元区财政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在落实“八个纳入”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2025年1月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纳入新提拔股级干部考核方案。二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个人检视剖析材料、2024年度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中均有体现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将意识形态作为2025年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紧密结合。

(20)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管理较为薄弱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监管制度。5月制定《三元区财政局“三审三校”制度》《三元区财政局突发事件敏感舆情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制度》《三元区财政局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了对外事务公开和工作宣传信息工作发布台账,已记录对外事务公开信息5条,所有发布信息均按照规定流程审核发布,未出现违规发布情况。二是做好舆情防控处置。安排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测与处置,认真做好舆情监测与处置的归档和记录。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温差”的问题

21)关于工会福利待遇发放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业务培训。经自查,工会待遇发放不规范的原因是工会干部和财务人员对工会制度学习不全面、不深入,业务知识不扎实,4月组织工会干部和财务人员系统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提升其业务水平和防范风险意识,确保工会经费使用规范合理。推进即知即改。针对违规报销的费用,及时启动追缴程序,全额追回了违规报销的餐费、为非工会会员购买的运动会服装费以及违规发放的奖金共计8365元。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年度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全面检查机制,每年对工会经费的收支、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工会经费管理透明、规范,对2024年工会经费进行1次全面检查,未发现新的违规情况。

(22)关于践行厉行节约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章立制。5月修订《三元区财政局机关财产物资管理办法》,建立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使用管理制度,明确采购审批权限和采购流程,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杜绝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及家具等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合并以来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情况和公款订阅报刊杂志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未发现公款订阅非业务杂志报刊三是建立台账。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单价、使用股室、责任人等信息,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报刊杂志订阅台账,记录刊物名称、主办单位、订阅份数、订阅费用、订阅股室、用途等信息,坚决杜绝非业务类刊物再次进入订阅清单。

(2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进建章立制。3月制定《三元区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了项目评审流程、收件要求,通过书面函件、会商协调和现场踏勘等方式,督促项目送审单位及时补充资料和反馈意见,提高了评审效率。二是加快评审进度。对2024年未完成项目情况梳理分析,要求业主单位根据《三元区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操作规程》要求补充相关佐证材料,2024年未审毕项目62个已完成33个,剩余项目正在稳步推进

8.重点领域监管存有“盲区”

(24)关于财务监管漏洞明显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4月对3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强化其责任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4月组织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差旅费和现金管理相关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对2024年差旅费、现金使用情况进行1次全面检查,未发现新的违规情况。完善制度体系修订《三元区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三元区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三元区财政局机关财产物资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明确议事流程、规范财务与财产物资管理、强化内部风险控制,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为整改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25)关于账务处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4月对3名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强化其责任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4月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准则和制度,确保账务处理准确、规范。三是开展财务检查。对2024年凭证、账簿等材料进行1全面检查,未发现新的违规情况。

(26)关于固定资产和工程项目管理还有瑕疵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4月对2名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强化其责任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4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开展资产清查。根据《三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和我区资产清查相关要求,对全局现有资产进行1次全面清查,及时将未列入固定资产的净水器等相关设备进行补录。四是规范结算审核。对新增工程项目的合同税率、开票税率严格审核,确保税率一致。

(四)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27)关于责任落实还有欠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管党治党工作情况汇报。拟于近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具体措施,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围绕工作岗位的“人、财、物、事”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防控措施5月各股室(中心)已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更新。三是开展廉政谈话。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已开展谈话10次,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进行1次廉政集体谈话。四是开展警示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盯五一节、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通报典型案例、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教育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次。

(28)关于干部日常管理较为薄弱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4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重要文件,强化干部的纪律意识,确保每位干部都清楚知晓“八小时以外”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需履行的报告义务。二是完善管理制度。5月制定《三元区财政局考勤管理办法》,完善考勤、请休假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元区财政局考勤管理办法》每月对考勤情况公开通报,同时将考勤情况作为提拔使用、职级晋升推荐、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竞聘赋分以及年度考核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制度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四是严格按照《中共三元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干部轮岗及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重要岗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已对3个重要岗位的3名干部进行岗位调整。

10.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9)关于党内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三元区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三元区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确保党政工作会议不混淆。二是组织学习领会。5月组织干部学习《三元区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三元区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3月召开党组会研究重大支出,支付债务系统技术服务费40000元。

(3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召开支委会7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员大会8次,主题党日活动1次。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纳入组织生活会会前学习内容并开展交流。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月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3月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4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广泛收集党员意见建议,共收集到意见建议6条,会上敢于“揭短亮丑”,做到批评有“辣味”。

(31)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够严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4月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三明市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深入领会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程序要求;积极参加全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发展党员业务培训会,提升支委业务素质和能力。二是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5月召开关于讨论确定李欢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支委会、关于讨论审查李欢同志入党政审情况支委会,两次会议均严格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进行,并落实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仅针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区委巡察二组未向区财政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整改事项。

未完成情况的说明和措施:一是强化整改力量针对未完成项目,逐一分析原因,制定更详细、更具体的整改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项目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效推进。二是优化沟通协调机制。通过书面函件、会商协调等方式进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困难。三是加强评审项目管理。针对一般性项目,按照既定的计划表加快评审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针对复杂项目,制定专门的评审方案和应对措施,合理安排时间,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关于“责任落实还有欠缺。的整改事项。

未完成情况的说明和措施根据相关规定,党组每半年应当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我局拟于近期召开专题会议,因提交报告时尚未到会议召开节点,故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仍处于“基本完成”状态。下一步,我局将压实时间节点,确保主体责任落实,于近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

、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三元区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还需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下一步,将紧抓反馈意见整改不放松,驰而不息,抓铁有痕,持续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实现持续见效。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担当。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闽来明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过程。以学促做、知行合一,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财政落地落实见效。

二是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落实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监管措施,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三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小见大、举一反三,进一步制定完善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面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脚踏实地,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是持续促进成果转化。坚持以整改促发展、促稳定,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为推动三元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30498;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836号区政府大楼8楼803办公室(邮编:365000;电子邮箱:syqczjbgs2021@163.com

 

 

中共三元区财政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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