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元区委编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月2日至1月31日,区委巡察二组对三元区委编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区委编办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区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从政治上找偏差、从思想上找根源、从落实上找差距,持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巡察反馈会上编办主任从“加强政治建设不动摇、落实整改责任不松劲、带头正风肃纪不懈怠、深化成果运用不停步”四个方面进行表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当作检验工作成效、发现问题的契机,把全体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形成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做好整改落实的良好氛围和政治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编办领导班子切实负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办等部门的沟通汇报,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3次,及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履行相应问题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办干部自觉按照责任分工,在做好各自责任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加强协作,群策群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三)推动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三元区委编办关于落实区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限。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以现象挖根源,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以执行制度促规范管理保长效落实,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性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展整改成果,形成互相衔接、互相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扎实深入。
(1)关于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至7月,共开展集中学习7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10篇,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组织专题学习。5月16日组织全办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再学习,主要领导结合编办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同时,针对理论学习研讨时,部分干部未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进行发言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廉政谈话。三是注重学习实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讲话精神,结合三元区实际研究制定《三元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元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全力抓好机构改革组织实施。至6月底,我区机构改革任务基本落实到位。
(2)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区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及时推进学习教育,确保“规定动作”落实到位。4月17日召开专题部署会,并制定区委编办《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二是开展交流研讨。聚焦学党纪这一主线任务,坚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做到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在党员大会中结合岗位作交流发言,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累计开展集中学习4次,专题研讨4次;支部书记上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1次,到挂点村、居开展宣讲2次,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三是坚持以案促学。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做到学习全覆盖。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教学1次,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4次。四是注重成果转化。着力完善内部运行机制,重新修订了区委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增强全办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对标对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从而推动全区机构编制工作取得新成效。五是开展廉政谈话。针对“心得体会中出现部分表述与个人实际工作岗位不符的现象”,按照“责任到人”要求,由分管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加强对今后心得体会等文字材料的严格把关,坚决杜绝照搬照套、应付了事等低级错误。六是加强工作闭合管理。对“知识答题试卷未批改和打分”的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强化工作的督查落实,坚决杜绝虎头蛇尾、有过程无结果等现象。
(3)关于理论联系实际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政治敏锐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在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中,严守机构改革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口径要求,制定我区机构改革期间工作纪律,加强舆情监管,积极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舆论环境。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作为制定政策、狠抓落实、改进作风的重要措施,贯穿工作全过程。加强机构改革前期调研准备,组织人员到涉改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调研、走访,充分了解各涉改单位情况,积极听取涉改部门意见、建议,全面摸清各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日常运行以及涉改工作范围等情况,为科学合理制定我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提供依据。同时,加强改革后的评估调研,实地走访新组建部门、优化整合部门、综合执法队伍,了解掌握实际运行情况及问题,确保改革落地落实,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
2.总体推进编制工作站位不高、拓展机构改革成果存在短板。
(1)关于事业单位改革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全区事业单位情况。加大事业单位内部挖潜,结合机构改革和下一步全省事业单位改革部署要求,全面梳理“小散弱”事业单位情况,优化机构布局,积极盘活编制资源。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撤并整合。坚持“成熟一个整合(撤并)一个”原则,持续推进小散弱事业单位撤并整合。本轮机构改革,已撤销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水政监察大队等3支执法队伍,将宣传部下属2个事业单位进行整合,核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编制9名。
(2)关于推进编制下沉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编制周转管理办法。统筹全域编制资源,制订《三明市三元区周转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闲置编制的管理使用,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力度,实现“减上补下”、保障基层。按照“有需即补”,积极保障基层力量配备,及时下达2024年度乡镇(街道)用编计划。2024年全区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4名、事业干部11名。二是推进片区联合执法工作。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精神,牵头制定《三元区片区联合执法工作方案》。通过推动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达到强化乡镇(街道)一线执法力量的目的,确保赋权事项基层一线接得住,管得好。
(3)关于编制周转政策未能用好用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出台《三明市三元区周转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将编制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下一步我办将科学研判各部门用编需求,全力保障区直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科学、合理用编。
(4)关于职能责任尚未有效理顺的问题。
整改情况:做好机构改革组织实施,进一步理顺、优化部门职责。新组建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台办、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不再保留单设的区直机关党工委、区委文明办;优化调整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区政府办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办公室等牌子;将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规范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设置;整合优化数据管理职责等13项改革事项。完成涉改7个部门的行政编制优化调整。
3.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有偏差。
(1)关于监督检查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区委编委工作规则。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工作流程、明确审批权限、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重新修订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区委编办工作细则。二是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制定下发《三元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元委编办〔2024〕3号),加强对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元委编办〔2024〕28号),规范和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严明机构编制纪律,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组织人员深入全区12个乡镇(街道)开展机构挂牌清理整治工作,摘除、清理各类不规范牌子348块。发现并纠正1例已撤销单位发文的违规行为。
(2)关于推进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部门协作。主动联合区委办、区政府办,全面梳理全区以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委员会、指挥部等各类名义存在的议事协调机构,摸清底数。二是明确口径分类精简。严格执行政策口径和机构限额、严控挂牌数量等要求,采取基本对应、优化整合、加挂牌子、转为工作专班、调整为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等方式,对全区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精简规范。精简规范后,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由196个减为24个,实际减少172个;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要求,清理乡镇(街道)各类领导小组132个。
(3)关于事业单位登记服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登记管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制度,督促未设立登记事业单位主管局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区赋码中心等5家单位已完成设立登记,区禁毒服务中心及燃气服务中心没有在编人员不符合设立登记条件。二是及时督促办理相关事项变更。结合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对事业单位名称、职责、地址、法人代表有所变动的单位,及时督促办理相关事项变更,今年以来已办理31家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三是及时收缴注销单位相关证章。完成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列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家单位注销登记,完成46家已注销单位的印章收缴工作(其中7家单位确认未刻印章)。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主要议事议程,每年召开专题会议2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按照“问题查找全面深入、原因剖析深刻透彻、整改措施切实有效”的要求,全面查摆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研究制定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具体措施。二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形势,明确编办班子成员分工,强化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4月16日下午,召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暨网信工作专题会,传达学习全国、省、市和区有关会议精神,学习《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三是树牢机构编制数据保密意识。在6月26日办务会上,组织学习机构编制数据安全保密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机构改革、重点领域改革、“三定”规定制发、涉密文件流转、实名制系统管理等方面提出保密要求,明确工作纪律。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三元区委编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摆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均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23年度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积极落实区委网信办工作要求,下载网信任务相关软件,及时转发宣传任务。三是制定《区委编办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做好新媒体纸质版“三审”记录,进一步规范宣传信息发布签发流程,确保对外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担当作为意识有待提升。
(1)关于融入中心工作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查研究。紧跟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深入区直各部门、乡镇街道了解机构编制诉求和履职情况。二是开展为基层减负整治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为基层减负工作部署,全面理顺借用在区直部门的乡镇(街道)人员编制关系;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落实《关于充实基层纪检监察力量的通知》精神,配齐配强工作力量;5月底区委编委会研究通过了29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调动事项。
(2)关于工作作风仍需优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域名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域名管理工作的最新精神,2024年度对符合要求的2家事业单位网站进行域名申请及续费工作。督促未正确挂标或网站不规范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办理网页整改工作,2024年5月办理网站关停注销1家(三元区图书馆);督导三明市三元区瑞云山风景区服务中心自建网站申领事业单位网站标识证书,并在网站显眼位置挂标。原网页无法正确显示的三元区通讯站、三明市梅列区文化馆、梅列实小资源网、政协三明市梅列区委员会等4家自有网站已办理网站注销。二是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元委编办〔2024〕28号),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完善机构编制信息系统,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各类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
(3)关于文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收发文制度。严格落实拟稿、校对、审核、审批流程,规范公文行文格式。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及时做好会议记录;根据班子会、办务会安排计划,重新核对2024年上半年会议记录,避免记录缺项漏项或记录错误等情况发生。三是加强自查自纠。根据区财政局最新工作要求,认真核对财务管理制度,修改不符合实际工作的表述,补充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四是加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审核。对提交年报信息有误的单位,及时退回申报单位修改后重新审核。五是针对工作作风和文风不够严实的问题,由业务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党性修养、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
6.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立整立改,对不规范填报派车单重新完善填报内容。于7月15日办务会组织全办干部重新学习《福建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三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务用车使用问答的通知》,督促各用车人员、审批人员、派车人员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完善制度。重新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时对固定资产、财务凭证、公务用车审批单等相关材料、附件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并进行归档管理。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严实。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责任意识。积极贯彻上级部署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工作,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3月14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制定《中共三元区委编办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二是抓好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和分工责任制。4月16日班子成员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进行再学习,严格审核把关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个人述职材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政治责任。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政治自觉,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假日节点开展谈心谈话,突出谈话要素,严明廉政纪律,绷紧纪律之弦。上半年共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谈心谈话18人次。
(2)关于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办干部对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进行深入分析,要求廉政风险要对照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紧盯容易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具体事项、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二是组织编办干部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各股室和登记中心填写科室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审查,避免出现雷同,流于形式。三是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综合运用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教育案例、廉洁教育馆现场教学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截至7月,共开展7次警示教育活动。
(3)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纪律。完善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上班指纹机打卡制度,对出差、外出办事、参会等情况及时进行备注,对发现迟到、早退的,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强化平时工作纪实。根据《三元区委编办关于印发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时填写《三元区委编办工作人员平时工作纪实表》,由分管领导对干部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并填写考核等级和意见,由主要领导确定最终考核等级。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要求干部及时报备个人动向,填写《干部“八小时之外”有关情况报告表》,自觉规范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8.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1)关于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落细党建工作。坚持以上率下,当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做到“四个亲自”,将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结合编办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二是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4月26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结合编办党建工作实际,确保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安排要求落实见效,在总结“1620”行动经验做法基础上,与省委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市委“四领一促”工作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以争优争先争效的实际行动,扎实推进三元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重新修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议事和决策机制,严格落实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和单位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和回避制度,指定专人真实、完整的记录班子会议过程。二是主动接受监督。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及时告知派驻纪检组,邀请派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全程接受监督。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巡察以来,强化对党建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再学习,推动党员干部熟悉掌握党建工作,持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对照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要求,充分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学习研讨、开展谈心谈话、会前征求意见、认真检视剖析。于6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委分管领导、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参会并指导,明确提出“不得以工作意见代替批评”的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做好整改、通报,有效提高了会议质量。三是加强档案规范管理。安排专人做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的记录工作,做到记录完整规范,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四是党费收缴情况及时通报。针对党费收缴情况未在党内通报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2024年党费均及时收缴并缴纳到党工委指定账户,党费收缴情况严格按照季度公示年度通报的要求,在3月14日、6月18日党员大会上分别通报第一、二季度党费收缴情况。
(四)聚焦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9.整改政治责任未能扛牢压实。
(1)关于部分整改措施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积极贯彻上级部署的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工作,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工作,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进一步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每半年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全面查摆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杜绝纸面整改情况发生。
(2)关于个别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党工委每月发布的学习提示和编办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学习内容较多时分次学习,做到不求多但求精,以学深学透为主要目的。
(3)关于“未巡先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把握“未巡先改”工作的实质内涵。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区委编办党支部立即召开专题会研究讨论整改事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党支部的具体问题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并将巡察问题逐项认真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根据区委下发的《区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号入座、逐项整改,进一步剖析原因,查找漏洞,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做到未巡先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2022年6月24日编办关于《区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中出现纸面整改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于5月16日办务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主要领导根据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抓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在具体工作中。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中,落实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从严管党治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支部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整治“四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教育管理严在日常、抓在经常,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不断筑牢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切实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三)建立长效机制,转化工作动能。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将巡察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机构改革的有力抓手,着力解决制约影响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立足当下,紧扣本轮机构改革工作,发展新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谋划、建章立制,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盘活机构编制资源,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努力推动三元革命老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三元区委编办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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