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国资〔2026〕13号 三元区国资办关于三明市三元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作业车辆报废的批复
三元区国资办关于三明市三元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作业车辆报废的批复
三明市三元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三明市三元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作业车辆报废的请示》已收悉。你单位自购的45辆,使用年限已久,车辆机件老化、性能下降,经机动车鉴定估价公司鉴定已无修复价值和经济价值,已达报废标准。根据《三元区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定,同意你单位对该批45辆车进行报废,资产处理所得资金应及时上缴国库。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资产处置工作。
特此批复。
三元区国资办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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