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国资〔2022〕12号三元区国资办关于三元区自然资源局 要求车辆报废的批复
三元区国资办关于三元区自然资源局
要求车辆报废的批复
三元区自然资源局 :
你单位《三元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请求报废车辆和重新调拨公务车辆的请示》已收悉。经核实,该猎豹小型越野客车CFA6470G(闽G590KCE)为2003年购买,目前该车已行驶391620公里,已使用19年,已连续特检8次,车况及安全性能极差,维修成本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根据三元区政府领导批示及《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17]4号)规定,同意由你单位按相关程序进行报废,资产处理所得资金应全额上缴国库。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资产处置工作。
特此批复。
三元区国资办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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