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国资〔2022〕7号 三元区国资金融办关于三明市三元区白沙街道办事处要求公务用车报废的批复
三明市三元区白沙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三元区白沙街道办事处关于报废公务用车的报告》已收悉。经核实,该公务用车(车辆型号广州本田雅阁)(车牌号:闽G566KA)为2017年由区委调拨所得。目前该车已经使用18年,行驶里程达39万多公里,经维修厂检测认定,车况差,部分零部件、电器线路破损老化,维修成本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根据三元区政府领导批示及《三元区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定,同意由你单位按相关程序进行报废,资产处理所得资金应全额上缴国库。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资产处置工作。
特此批复。
三元区国资金融办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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