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国资办关于三元区自然资源局要求车辆报废的批复

日期:2022-04-21 11:23 来源:三元区政府办
| | | |

元国资〔20222号

 

三元区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三元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报废和购置公务用车的请示》已收悉。经核实,该别克商务车(闽G178KC)为2006年购买,目前该车已行驶308800公里,目前该车各零部件、电路已老化,整体车轿体腐蚀严重。根据三元区政府领导批示及《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17]4号)规定,同意由你单位按相关程序进行报废,资产处理所得资金应全额上缴国库。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资产处置工作。

特此批复

 

三元区国资办

2022年4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