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元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2-23 15:49 来源:三元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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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2463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明政文〔20241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三元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三元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4223

 

 

附件

 

三元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2463号)和《三明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普查意义和目的

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6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与外部环境发生显著变化,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矛盾凸显。

开展文物普查,全面摸清我区不可移动文物家底,准确掌握其数量、分布情况、保存状况等基本情况,有利于准确判断我区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进一步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总体目标

(一)摸清底数。建立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数据库,实现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

(二)规范公布。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规范执行文物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

(三)加强管护。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规范执行文物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

(四)锤炼队伍。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提高专业能力素质,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三、普查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普查范围涵盖我区范围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17个细分类别)、古墓葬(4个细分类别)、古建筑(15个细分类别)、石窟寺及石刻(5个细分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9个细分类别)、其他(3个细分类别),共六个类别63个细分类别。

(二)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四、时间安排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三元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从20242月开始,到2026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430日。

1.第一阶段(20242月至20244月)。主要任务是建立我区普查机构,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培训,建立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专家库,加强对我区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2.第二阶段(20245月至20255月)。以各乡(镇)、街道辖区范围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登记工作。

3.第三阶段(20256月至20265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区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和数据库,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普查任务完成后,召开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总结会议。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三元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领导小组试行双组长制,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区文旅局局长任副组长。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等部门(名单附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旅局,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实施和具体协调。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负责和协调;涉及全区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区文旅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数据底图方面的事项,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负责和协调。

(二)加强质量管控

区文旅局统一负责全区普查质量管理工作。我区普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普查成果质量控制,严格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安全。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机密履行保密义务。所有普查成果应全部留档,确保普查全过程可追溯管理。

(三)注重协调配合

坚持区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统筹各相关部门、调动文物保护机构、高等院校及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参与普查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基层文保员力量作用,凝聚文物普查工作合力,做好文物普查成果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的总结应用,推动普查数据共享。将普查工作和文物日常保护管理工作有机结合,普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险情、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组织抢救性保护和安全风险评估,将各类安全事故的诱因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加强文物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宣传文物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提高全社会对文物普查工作认知,营造支持普查、支持文物保护的浓厚氛围。

 

    附件:三元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三元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黄小荣  中共三元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肖方杰  三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叶芳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龚小平  区文旅局局长

  员:林季尚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唐金涛  区委党史方志室四级主任科员

    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智卿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扬毅  区工信局党组成员

陈培菊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范宗里  区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江春友  区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余克斌  区住建局副局长

叶式鸿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文吉  区水利局副局长

侯晓莉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纪芳芳  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淋玲  区文旅局副局长

张梓晟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四级主任科员

张智锌  区国资金融办干部

王生华  区林业局总工程师

卓智华  区统计局副局长

    区人民武装部政工科负责人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三元区文旅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淋玲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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