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元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1-11-26 17:39 来源:三元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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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直各单位,省、市属驻三元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三元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有力监督下,在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及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全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有效宣传,“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得到彰显,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突破,为全方位推动三元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法治力量。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面推进法治三元、平安三元建设,现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明委法[202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谱写全民普法新篇章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三元“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充分展现城市软实力的善治效能,聚焦“一区六城”总体目标,为建设“大三明”中心城市和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公民对法律法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依法办事逐步规范,法治环境更加优化,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日趋成熟。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需求,提供系列化、多元化、规范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3.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坚持创新实践。坚持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区的全过程,加快智慧普法进程。

  二、明确普法重点任务,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一)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列入三明市委党校三元分校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方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为抓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全民国家意识,弘扬爱国精神。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在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拓展增加国家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在青少年重要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宪法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活动常态化。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聚焦阐释好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民法典七进”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民法典普法宣传长效机制。组建民法典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打造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阵地、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集中宣传月活动,依托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培育“法律明白人”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四)深入宣传与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恐怖主义法、国防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大力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围绕老旧小区改造、征地拆迁、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反邪教、教育医疗、人口健康、慈善救助、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防范和打击网络诈骗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正确把握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以“一季一警示”活动为抓手,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突出学习宣传党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员学党章知党史考法规”“党章党规伴我行”等专题活动,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六)深入宣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聚焦服务建设“一区六城”,对三明市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法律服务志愿者、“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队伍,重点加强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地方性法规的社会影响力。

  三、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分层分类构筑法治教育新模式

  (一)强化教育引导。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整体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1.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定期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每年安排领导干部现场或者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导向,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健全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与体系,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个阶段,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实施法治课教师网上培训计划,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持续举办全区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全区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开展“法护成长”“法律伴我行”普法专项行动。开展“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以“初心护童·未成年人‘两法’乡村行”集中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3.加强其他重点群体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根据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打造“精准滴灌”普法服务品牌,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注重实践养成。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结合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从遵守交通规则、实行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公共场所控烟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推动遵法守规,及时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转化为制度规范、自治公约等。注重把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的过程,推进“调普相融”工作模式,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增强个人权利意识的同时,增强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力、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

  (三)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机制和激励制约的制度设计,大力宣传表彰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助力提升城市软实力

  (一)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实现红色文化、法治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区域民俗文化等深度融合。依托“一党委三中心”、普法工作室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平台,打造基层普法一站式综合“超市”。利用好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三钢展览馆、万寿岩遗址博物馆等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形成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力争到2025年,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推动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扶持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激活法治文化创新活力,引导和鼓励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创作一批与三元特色文化相融合的法治文化精品。推动创作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推动实现共建共享。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和保护。注重发掘保护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力争在弘扬红色文化上做示范。发挥三元革命老区、中央苏区的红色资源优势,依托许瑞芳故居、红七军团指挥部旧址、忠山乡农会与乡苏维埃政府、工农红军西际物资采购站旧址等红色文化遗址,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研学教育等活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五、创新普法工作载体,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1.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落实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2.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持续推进通过e三明、公共法律服务站等平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3.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建立以案普法资源库,培育以案普法的知名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急难愁盼”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运用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普法 

  1.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广泛运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优化菜单式普法模式,支持发展公益性普法组织。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思政教师的作用。组建“蒲公英”普法志愿队伍,组织、支持热心普法工作的法学专家学者、政法机关退休干部、高等院校学生、普通社会公众等开展志愿服务,引导吸收文艺组织、文艺群体参与普法活动。

  2.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完善调配使用系统,配套管理考核办法,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1.创新普法内容。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制作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用发生在三元区的典型案例制作成网络推文、短视频,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开展在线普法。

  2.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推进“互联网+普法”法治宣传活动,依托省“谁执法谁普法”动态管理考核平台、“法律明白人”在线培训和考核平台,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化信息化管理的整体效应。

  3.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坚持效果导向,增强人民群众法治宣传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以更接地气、更喜闻乐见的方式因时制宜推出普法项目产品,推进“智慧普法”行动,实现线上与线下互相交接,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强化线上线下普法品牌创建,在“三元之窗”微信公众号开设普法专栏,推动我区“精准普法+多元调解”品牌项目建设,组织开展“爱心敲敲门”“邻里守望”等普法清单认领活动,为群众提供更加生动形象的普法教育。

  4.加大媒体公益普法力度。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宣传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

  六、坚持普治并举,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1.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立健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管理平台、培训模式和考核体系,切实发挥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治带头人”作用。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建立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机制。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户”,培树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针对偏僻农村和普通话普及不足的人群,采用方言普法方式进行普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优化“多元+专业”调解员队伍结构,创新“指尖调解”“流动调解”等服务形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对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巩固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2.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加强学校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和法治文化建设,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律师法治辅导员作用,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活动。加强对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治教育,提高学校教师的法治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3.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学法用法培训,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能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在徐碧中央商务区、工业园区等探索建立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支持和司法保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七、落实普法责任,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以上会议,研究具体工作,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保障规划落实。

  (三)加强责任落实。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探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建立“周周有讲坛,月月有活动”常态化普法机制,同时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加强基础保障。坚持突出重点。突出机制建设,夯实普法责任,突出“关键少数”,推动学法用法,突出品牌普法,提升宣传实效,突出文化传承,推进法治惠民,使法治成为社会公示和基本准则。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普法主管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普法工作人员轮训1次,行政执法部门对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培训1次。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优化工作队伍结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强化经费保障。区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八五”普法期间,普法经费要在“七五”普法基础上有所增长,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安排适当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并在本部门年度经费预算中列支。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对经费的管理监督。

  (五)加强效果评估。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对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深入一线研究调研本规划实施情况,认真开展中期评估,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健全激励机制,按规定做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强化日常指导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发出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区人大要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附件:三元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点项目

  附件

  三元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点项目

  一、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

  1.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治专家学者等开展分众化、立体式的主题宣讲活动。

  2.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开展专题报道、开设专栏等方式开展主题宣传。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宣传部、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法学会;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根据职责实施。以下均需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实施,不再列出

  二、深化宪法“七进”活动

  1.持续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宣传活动。

  2.每年度集中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3.举办宪法宣誓活动,将宪法作为核心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统一考试。

  4.组织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宪法主题班会”和征文、演讲等活动。

  牵头单位:区人大办,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依法治区办,区教育局、司法局

  三、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1.在每年5月份集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民法典宣讲团面向基层开展宣讲。

  2.运用典型案例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

  3.发挥法律工作者专业优势,制作“普法微课堂”短视频。

  4.打造一批以民法典为主题的特色法治宣传阵地。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区办,区法院、检察院,区司法局

  四、开展“法治育苗 守护成长”普法专项行动

  1.持续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2.围绕校园欺凌、安全自护、扫黑除恶等重点热点,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律师法治辅导员在挂点学校每年至少开展2次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3.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林则徐禁毒宣教室作用,引导师生开展法治实践体验活动。

  4.创新开展校园普法活动,组织青少年普法创意大赛。

  牵头单位:区法院、检察院,区教育局、三元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妇联、关工委

  五、推进依法治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在徐碧中央商务区、工业园区等建立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现场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2.加大“法治进企业”“法治体检”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3.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信访局、工信局,经济开发区、区工商联

  六、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1.制定“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

  2.对“法律明白人”候选对象进行任前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和徽章,并实行亮牌公示。

  3.对“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工作能力和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区妇联

  七、打造“精准普法+多元调解”工作品牌

  1.夯实普法根基,组建“蒲公英”普法志愿队伍。

  2.创新普法理念,推进“调普相融”工作模式。

  3.拓展普法路径,建立“周周有讲坛,月月有活动”常态化普法机制,打造“精准滴灌”普法服务品牌。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宣传部、依法治区办、文明办,区法院、三元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妇联

  八、强化法治实践教育,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1.开展每年度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2.开展一批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依法治区办、文明办,区司法局,区法学会、总工会、团区委、妇联

  九、讲好三元红色法治故事,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

  1.发挥三元革命老区、中央苏区的红色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研学教育等活动。

  2.培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红色法治文化带。

  3.加强红色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政法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文旅局

  十、拓展生态法治,以“绿色司法”筑牢生态建设法治屏障

  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探索建设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新开展生态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做足“绿色+法治”文章,培育弘扬生态司法文化,厚植生态法治精神土壤。

  牵头单位:区法院、检察院,三元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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