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日期:2016-12-09 18:05 来源:三元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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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我区“六五”普法规划任务顺利完成,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为三元区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做好今后五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国全省、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总体要求,紧扣三元“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突出“建设实力三元、创新三元、宜居三元”工作主题,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构建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中的基础作用,为三元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法治文化和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继续提升,培育一批具有三元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全区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更加牢固,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目标任务,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党内法规“五大”法治体系建设各个环节,渗透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先导作用。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民生。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靠群众,立足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求,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人群、不同时期的法治需求,提供系列化、多元化、规范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引导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坚持普治并举,以用促学。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以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创建,促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全面提升。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保障体系,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标准,促进法治宣传教育规范运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区人民政府序列组成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要公开向宪法宣誓。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广泛宣传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我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加强保障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增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大力宣传投资、贸易、金融、政府监管、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法律法规。

  (六)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鼓励引导全区各界广泛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等有机融合,尤其是与客家文化、红色文化、闽学(朱子)文化、抗战文化等我区特色文化相结合,把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融入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和鼓励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创作和挖掘一批与本地文化相融合的法治文化精品。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栏、普法教育园地、廉政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等普法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城区、乡村公共文化场所作用,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加强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在依托三明市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和三元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按照主题鲜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三元区步行街的法制宣传一条街和腾飞广场的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着力推进村民法治学校、法治宣传栏(廊)、法律图书角(室)、农民法治公园、农民法治广场、农村普法文艺队等农村普法阵地建设力度,强化对乡(镇)村、家庭法治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扶持,进一步发挥农村普法阵地的主渠道作用。

  (七)稳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健全完善依法治区创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把创建活动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评体系,着眼于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正确实施,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公共权力行使,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持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推动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引导和支持城乡社区基层组织通过规约章程规范成员行为,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积极推动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形成完善、规范的行业协会治理结构,引导行业协会通过协商制度制定行约、行规,实现契约治理、规范治理,以诚实、守信的行业规范影响协会成员的行为倾向,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使每一个立法听证、司法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案件的办理过程成为生动鲜活的法治宣传教育过程。建立法治宣传主管部门与司法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等部门的信息互通、业务联动机制,推动前置性普法、针对性普法、防范性普法。依托区综治信访维稳1+N联动平台设立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和法律援助中心。加快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一社区一法律诊所”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方式聘请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一社区一法律诊所”工作100%覆盖,为基层组织推进社会依法治理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八)持续推进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社区、主题街道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重点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三、对象与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七五”期间,我区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民。

  (一)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司发〔2016〕4号),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学法用法考核、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党校培训和政府聘请法律顾问、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论证等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纳入其他各类培训的必修课程,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区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统一考试,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试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时增加述法内容,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二)着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有效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辖区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主题班队会、夏令营、模拟法庭、知识竞赛、征文比赛、送法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各普法责任单位要根据青少年成长期心理特点,采取制作普法动漫、卡通、普法剧以及普法书籍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现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积极完善位于市陈景润实验小学的三元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积极培育和推广我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品牌,“学生带法回家”、“法治广播早会”、青少年“模拟法庭”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在全区普遍推广。

  (三)着力提升农民法治意识。结合农闲季节和节假日,结合重大涉农政策法律出台,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农村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农村法治宣传方式方法,通过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法律进农村”“法律进家庭”等活动,推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开展。进一步深化“法治教育进家庭”八个一活动,“七五”期间,实现全区“法治教育进家庭”覆盖面达100%。大力推广每位律师挂钩联系一个村和一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做法,每年定期举办村主干和农村法治宣传骨干培训班,促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各地要将法治宣传与农村风俗、地方戏曲以及其他文化活动相结合,创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营造出广大农民朋友喜闻乐见和自觉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面向农村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发挥挂村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站、农村学法明白人、“夕阳红”法治宣讲团等骨干队伍的积极作用,将订单式法治宣讲活动和菜单式法治宣讲活动相结合,提高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同时,要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实现二者相辅相成良性发展。

  四、工作措施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行业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五年规划和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工作落实。推动形成宪法及宪法性文件宣传普及由人大机关为主负责,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宣传普及由司法机关为主负责,部门性法律法规由行政执法机关为主负责的“大普法”格局。

  (二)健全完善“法律六进”长效机制。针对受众心理,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区别不同需求,明确每一进的涵盖领域、重点群体和责任主体,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法律六进路线图”,量化工作指标,加强督促考核,构建资源集约、力量集中、优势集聚的“法律六进”长效机制。

  (三)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结合“政法干警进村居入万户送平安”活动,大力推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治专业人员充分运用社会广泛关注、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以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较好的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审判机关要充分利用裁判文书公开、典型案例发布、庭审公开、巡回审判方式,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各种法律法规;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丰富检务公开形式,结合司法办案开展以案释法;行政执法机关要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全面准确宣传部门法律法规;司法行政机关要指导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

  (四)不断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要积极履行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大力加强法治新闻报道和法治典型宣传,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引领社会法治风尚。各普法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法治公益广告。

  (五)全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创新是实现法治宣传教育转型升级的第一动力。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以满足“受众”学法需求和增强“用户”普法体验为导向,充分发挥新媒体直观快捷、互动共享优势,打造普法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多级联动的新媒体普法矩阵。探索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要充分运用我区发生的一些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调研检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党委(党组)和上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宣传、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职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文化、教育部门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行业、各单位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明确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机构,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区公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七五”普法期间,区普法经费和乡(镇)、街道普法经费要在“六五”普法基础上有所增长,并列入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各单位应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探索建立社会化、市场化普法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益性的法治宣传事业。

  (三)强化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优化工作队伍结构,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大力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建立激励机制,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到普法讲师团队伍中,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成员在法治宣讲中的骨干作用。扶持、培育、孵化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健全完善普法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等配套制度。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评、综治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精神文明创建和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将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提升分值权重,强化督促检查。注重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督查实效,打造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上下互联、部门单位间左右互通,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组织网络扁平化管理。不断改进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方式,努力实现方式、方法、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问题导向,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做好全区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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