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的相关要求,现将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位于三明城区与岩前镇之间,隶属三元区。规划产业发展导向:主导发展氟硅产业,重点发展农药化工、氟材料、医药化工等产业,同时努力培育专用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将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成为闽西北精细化工产业基地。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9.16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83.84公顷,其中工业用地面积为104.91公顷。规划人口规模为4800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规划实施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向规划编制、实施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访谈的方式提出意见,最后规划实施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采取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三明市金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3507568708
评价机构名称: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2-3799187,13860147034 Email:59700316@qq.com
三明市金园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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