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陈大镇委员会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2-10 15:32 来源:三元区陈大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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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社会公开稿

中共陈大镇委员会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513日至630日,区委巡察三组对陈大镇党委开展了巡察。95日,区委巡察三组向陈大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反馈的3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4条,已完成82条,部分完成2条,完成率97.6%。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是迅速推动部署。镇党委于2022年9月6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各党政班子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二是压实整改责任。镇党委认真制定了《陈大镇党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陈委〔2022〕30号)和整改台账,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了“项项有人抓,件件有人管”的巡察整改责任闭环管理链条,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是坚决彻底整改。2022年9月26日,召开镇党委(扩大)会,逐一细化整改方案。10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反馈意见深入剖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点出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镇党政办跟踪整改进展,动态核实销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把推动问题整改当作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提升质效的抓手,深入研究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形成务实高效、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

1)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学习计划。2022年4月7日,镇党委印发《中共陈大镇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陈大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陈委〔2022〕12号),明确每月学习主题,加强学习考勤,确保每月高质量开展一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截至2022年11月,共开展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二是及时跟进学习。结合最新要求,及时跟进学习相关理论政策、法律法规。今年以来,镇党委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省委书记尹力来明调研讲话、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三是扎实开展学习研讨。每季度组织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研讨1次。今年以来,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班子成员共提交学习心得22篇。

2)抓党员干部学习督促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2022年10月28日,制定完成2022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同时,对学习心得存在抄袭或无学习记录的党员干部,于11月17日由镇党委书记邓天华召开会议进行集体约谈,从思想层面进一步巩固落实“真学、真看、真体会”。二是完善学习考核制度。各村(居)党支部每月上报学习主题,开展一次支部集中学习,定期汇报学习成果,如:有关党课内容的PPT、讲稿、照片、学习笔记等,形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学习模式。对“不开展、迟开展、假开展”的支部进行批评教育。

3)党性教育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定期开展学习情况督查。根据《2022年陈大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核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2021年2月、2020年4月、2019年5月、9月、10月、12月、2018年7月未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2年12月16日对机关党支部2022年三会一课进行核查,仅组织学习7次。针对未按期组织学习的负责人进行提醒,强化学习意识,端正学习态度。二是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各挂村(居)班子成员深入各村(居)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9次。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发挥四级网格群的功能,每个村确认1名负责人,负责监督各村(居)党员在学习强国平台上的学习情况,做好每月学习情况统计工作。2022年11月23日,对“三新”活动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加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2022年11月17日晚,镇党委召集全镇干部、各村(居)书记开展党建责任制有关问题集体谈话,强化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贯彻“三农”新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

1)村集体经济发展结构单一。

整改情况:已完成。发展各种经营模式,实现村民增收。增加村集体经济创收渠道,如大源村开办16家特色农家乐,打造夜市经济;长溪村与野人部落开展“村企合作发展”拓展基地户外运动;碧溪村突出以葡萄、提子、芋头、美人橙为主打农产品等产业发展;砂蕉村与三明康辉国际旅行社共同合作,打造知青文旅项目,促使村财增收关于区域优势发挥不明显的问题,陈墩村以瑞云智慧新城开发为契机,正在申请天坑弃土场建设、解决智慧新城开发弃土难问题、同时壮大村财收入。筹备陈墩村资产管理开发有限公司,对已有资产和未来智慧新城将建成的村集体资产进行系统化商业运营。正在进行对村集体抛荒地进行复垦,打造生态农业项目,以租聘形式进行招商。棕南村富硒桔园初见成效,吸引大批游客前来采摘游玩,增加果民收入,台溪村探索“分利不分林”的林业合作经营模式,实现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经营。

2)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乡村道路建设。对塌方比较严重的台朱线路段投入约50万元对道路3处水毁进行修复,台朱线三处水毁工程已完成验收投入使用,极大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行人车辆通行安全。联同区交通局、台溪村积极向上申请资金,对红台线、渡台线道路破损严重路段进行规划设计置换建设,已完成规划设计,完成台溪村部至安居1.8公里路面修建;二是分批修建供水设施。2022年10月,大源村已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现自来水安全饮用。下拨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补助34万元,已用于砂蕉村、渔溪村、碧溪村、长溪村、棕南村等5个村的水利水毁设施修建及安全饮用水设施建设;今年11月,下拨24万元用于棕南村、长溪村、陈墩村等3个村的农村安全饮用水维修。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补助34万元,主要是修缮水渠、河堤和引水堰,已完成,对村民增产增收及农田保护起到促进作用。下拨24万元,主要用于棕南村打应急水井及抽水池,延长管道约1500米,已完工;长溪村修建应急水池及管道约1600米,已完工;陈墩村新建水池还在实施中,基本解决村民饮水困难问题。

3)乡村文明治理还需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切实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形成常态化治理。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常态化治理。今年以来向上争取了50万元资金,分别用于碧溪村、长溪村、砂蕉村、渔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更换了各村破旧垃圾桶300个。渔溪村列入福建省省级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今年争取了奖补资金400万元,用于提升渔溪村整体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治理,目前项目已进入完工收尾阶段。台溪村通过争取乡村振兴资金20万元,新建中台自然村、忠山坂自然村公厕2座,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进陈大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大河道管护力度,由各班子带队日常巡河以及购买服务第三方公司整治清理,养护河岸,逐步改善河道周边环境,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二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结合文明创建活动,在全镇开展文明宣传,积极宣传文明创建文件精神,劝导市场秩序、门前三包、发放文明创建宣传材料。截至目前,全镇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81吨、淤泥94吨,清理村内沟渠23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1吨,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30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95份。三是着力化解违建难题。2022年11月18日,制定出台《陈大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长效机制实施办法》(陈政202225号),强力推进陈大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关于2021年群众10余次反映陈墩村下罗违章搭盖问题,为陈墩村民罗占用肖母亲坟墓边土地违章搭盖而产生的用地纠纷问题,2021111日我镇接到群众反映后,立即由两违办、城监中队进行现场核查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陈镇执(2021)改字第1号〕,要求村民罗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对违章建筑立即拆除、恢复原状。其后我镇两违办和城监中队工作人员多次动员督促该户村民进行违建自行拆除,其均未按要求进行自行拆除,对此我镇制定了拆除预案,准备进行强拆处置,后因瑞云智慧新村陈大片区启动征迁工作,考虑陈墩村征迁工作需要,强拆行动一直未能执行。下一步,我镇将联合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共同执法,必要时对违章建筑、违法用地采取行政处罚和法院强制形式依法处置,目前已对陈墩村下罗片占用林地违章搭盖的村民进行立案。关于2018年陈墩村蓝生猪养殖户由于复养导致二次补偿的问题,经核实不存在复养导致二次补偿的情况。2018年1月补偿蓝猪栏拆除补偿款703763元后,蓝终止生猪养殖。后来其兄陈因无证件、银行卡,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就以蓝的名义于陈墩村天坑蓄养生猪,2018年9月恰逢非洲猪瘟,需要将生猪尽快清栏,故又以蓝的名义补偿其兄陈低价贩卖生猪的差价款36000元。今年以来,拆除村民猪棚2处,拆除违建约2000 m²。2022年11月18日,针对多年未化解的违建难题,对先后分管城建工作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四是扎实开展养殖污染整治。华盛养鳗场被纳入陈大镇自来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陈大镇会同区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开展华盛养殖场问题整治及清苗工作。目前,养鳗场已完成搬迁评估,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整治到位。2022年6月18日,棕南村水源二级保护区上游3公里处的许某养鸭场相关设施彻底拆除,并于7月20日完成生态修复工作。

3.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不够坚决。

1)种粮及复垦复种任务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5月6日,召开陈大镇撂荒地复耕和粮食生产工作部署会,要求各村宣传种粮政策,加快农田复垦工作。截止2022年11月,共完成种粮面积6301亩、撂荒地复垦复种面积1054亩,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00.82%、110.97%,八个村都完成复垦和种粮任务。

2)种粮补贴政策落实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11月11日,镇政府召开种粮补贴业务培训会,要求各村严格落实种粮一次性补贴政策,确保落实到实处。关于长溪村个别村民死亡2年名单未及时更新的问题。经核实,长溪村村民林2019年9月24日死亡,妻子刘因身体原因未办理变更手续,镇经管站已于2022年6月10日完成名单更新。

3)耕地保护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11月18日,镇政府研究出台了《陈大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管理整治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陈政202225号),以“路长”“河长”“林长”“房长”等为基础,明确管理范围和管理责任,实行镇村联动、分区管理,强力推进全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一是责令整改。关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3个,占用耕地4.44亩的问题。经核查3个问题分别为碧溪村百叶坑房屋,占地面积约380平方米,结构为彩钢板房屋和砖房;砂蕉村砂坪轻钢别墅,占地面积约350平方米,结构为轻钢彩钢板房屋;棕南村底坑个人建房占地面积164平方米,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已装修入住。经自然资源局、陈大镇、村委会联合协作,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动员自行拆除,其中碧溪村百叶坑房屋、砂蕉村砂坪轻钢别墅均已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棕南村底坑个人建房于2022年11月18日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并多次上门沟通拆除整改工作,因该户已装修入住,动员拆除工作难度大,下一步将与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进行入户宣传普法,动员拆除整改,必要时进行联合执法、立案拆除。二是加强学习。2022年11月19日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学习《陈大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管理整治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陈政202225号)文件,通过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耕地保护、违法用地宣传,进一步提高镇、村干部保护土地资源意识。目前,8个村村庄规划已全部完成。

4.镇党委善用“十指弹钢琴”还有差距。

1)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会议规定。切实规范党委会议、班子会议所涉及的人事、采购、工程等“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过程,要求班子和相关人员要逐一发言,广泛听取意见,形成集体讨论、集体决策的良好机制,不搞“一句话”决议,杜绝事后“补票”、直接签约、直接指定等行为。二是明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2022年6月18日,镇党委迅速调整《关于调整陈大镇党政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陈委〔2022〕21号。理顺干部职工具体岗位分工及职责,实行AB岗制度,注重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合理性,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分工不分家,强化干部职工的团结协作精神。关于平安“三率”中的执法队伍满意率处于全区末位的问题,镇综治办发动“三率”宣传车到8村1居、翁墩物流园巡回宣传7次,积极开展宣传活动1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单10000余份。截至2022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率位列全区第四、扫黑除恶好评率位列全区第五、执法工作满意率位列全区第十。三是切实规范会议记录。按要求做好党委会和班子会2个会议的记录,集体研究重大问题或事项时,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确定方式,确定内容必须详尽,如实记录在案,形成会议纪要,由全体班子成员签字认可,以此作为决策责任承担依据,确保记录规范、清晰、完整,全面反映议事决策过程。

2)推动“三争取”工作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7月4日,镇政府召开第三季度“三争取”推进会;10月8日召开第四季度“三争取”推进会,加大政策资金争取力度,扩宽项目争取方向。一是对接有成效。截至2022年10月,累计向省级、市级部门对接工作次数72次,较去全年对接次数增长380%,对接政策数27项,对接项目数56个,争取资金1505.31万元,较去全年争取资金数增长320.5%。对接政策方面排名全区第一名,对接项目方面排名全区第四名。二是林改绩效突出。台溪村“林改”成为全面贯彻三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的一根标杆,被《福建日报》等头版报道,下一步争取更大政策支持。三是加强与发改局工作对接。从陈大镇实际出发,谋划沪元合作项目8个,其中陈大镇碧溪生态养生谷项目列入杨浦区对口合作重大项目,同时此项目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体规划方案。

3)深化“五比五晒”尚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7月4日,召开2022年陈大镇第三季度“五比五晒”工作推进会;10月8日,召开第四季度“五比五晒”工作推进会,对具体薄弱指标进行研判分析,在2022年度全区二、三季度考评中获乡镇组第四名。一是完善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全区考评靠后,成绩下滑幅度大的问题。制定《2022年陈大镇“百日攻坚大会战”行动方案》,提出明确目标任务与完成节点,同时实行挂包责任制,由镇1名主要领导与一名分管领导落实项目进度与完成时限。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86.4亿元,比增15.12%;截至11月固投新增入库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16个、总投资13.28亿元,招商引资落地项目10个,总投资12.46 亿元。目前,总投资8000万元的陈大路项目已开工建设,三菲大酒店完成主体建设,恒德顺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0000辆项目顺利竣工。二是做好上规企业培育11月上报工业上规企业1家为福建三明天铖混凝土有限公司,上报零售上规企业2家分别为三明元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三明市万通经贸有限公司。正在跟踪对接一家服务企业,争取2022年新增入规。三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不扎实的问题。陈大镇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班子会的重要议事议题,开展2022年度新冠感染疫情防控系列视频专题培训、国务院疫情防控联防联控20条培训;完善疫情防控四级微网格,建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10个、三级网格35个、四级网格64个,摸排四级网格特殊人群1585人,并建立台账,发动四级网格做好入元人员摸排管理,落实核酸检测要求。开展无疫小区创建工作,针对部分村无疫小区创建抓而不实的问题,疫情防控分管领导到各村居检查指导无疫小区创建情况,每个村居拨付疫情防控经费3000元,用于无疫小区创建,瑞景苑小区、陈大三村、随园小区被评为三元区无疫小区首批示范点。

5.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学习计划。2022年4月7日,镇党委印发《中共陈大镇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陈大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陈委〔2022〕12号),明确每月学习主题,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二是落实学习环节。今年以来,及时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省委书记尹力来明调研讲话精神等,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研讨,并提出贯彻意见。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提交学习心得。截至2022年11月,共开展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学习交流12次,提交心得22篇。三是检查学习情况。关于班子成员个人学习记录简略的问题,收集整理每次的学习资料,每季度检查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对记录简单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并跟进整改情况。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年终绩效考核,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并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2022年6月19日,镇党委印发《中共陈大镇委员会关于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陈委〔2022〕23号);2022年10月28日,镇党委研究出台了《陈大镇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法(试行)》(陈委〔2022〕38号),以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二是利用班子会,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各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6月23日、8月25日、9月26日、10月26日班子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6月10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11月17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三是加强对个人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审核。对目前在岗班子的2021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剖析材料未提及意识形态或表述不当的问题,督促进行修改,现已整改。2022年10月17日,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材料,经自查,未发现表述不当或重复等问题。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分析研究制度。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综合分析至少1次并在党内通报, 6月23日、8月25日、9月26日、10月26日班子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6月10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11月17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协调解决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及时巡查并整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过时、破损的问题;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制作大型喷绘广告3幅、横幅10条、宣传版面10幅。同时,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落实陈大镇《突发事件敏感舆情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办法》,及时搜集、研判、处置敏感舆情,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引导。全年对外宣传管理到位,在网络、报刊无负面新闻。三是开展宣传宣讲。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科学理论、党的政策、主流价值的宣传宣讲活动,重点开展了《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集中学习和宣传宣讲;各挂村(居)班子成员深入各村(居)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累计开展9场,落实好重大主题宣传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不够有力。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发挥镇党政办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传导精文减会压力,整治文山会海,防止反弹回潮。一是加大公文审核力度。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杜绝“白头文件”现象。指定专人统计党委、政府各类发文,整治行文不严肃和存在的各类问题,要求各分管领导加大文字材料和发文的审核力度。镇党政办严格按照发文登记规定做好发文,禁止预留文号,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经过自查,截至2022年11月未发生预留文号情况,总发文数同比下降201%。二是统筹安排各类会议。切实提高会议质效,建立会议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次数,着力解决会议过多过长、超规格、超规模问题。经统计,今年9-11月共召开会议21次,月均召开会议7次,同比下降114.3%。

2)违规发放补贴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7名镇干部于2022年9月20日退回在陈墩村违规领取加班补贴9000元;12月12日前,长溪村退回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4710元;12月25日前,棕南村退回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6820元;12月12日前,陈墩村退回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21850元;11月24日,大源村退回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23450元;台溪村退回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5350元;陈、林、肖3名村干部超标准领取的误工补贴,陈2022年11月30日已收回3年超标误工补贴11200元;肖12月2日收回超标误工补贴(2020年-2021年)2400元;林2022年12月15日收回超标误工补贴6408元。另外,2022年11月18日,镇党委书记对刘、范、陈、林、黄5名村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3)“三公”和运转经费管控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违规款项清退到位。经核实,关于2019年大源村以花灯节活动名义购买白酒四特东方韵的问题,大源村于2022年9月21日清退了以花灯节活动名义购买白酒四特东方韵费用6090元,并于2022年11月18日对范进行提醒谈话;关于个别镇聘用干部违规在挂点村报销私人车辆事故维修费的问题,镇政府工作人员张为台溪村村民,2016年还不是我镇工作人员,2016年双江口涵洞塌方造成其车辆损失,台溪村召开会议同意报销其费用;关于办公用茶费用超限额,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格的问题,已清退差旅费、油费等相关费用共32748.6元加强对办公用茶费用管理,经自查,9-11月办公用茶费用未超额度;二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再解读、再落实。2022年10月24日,镇纪委召开村级纪检委员例会,进一步解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要求各村结合巡察反映问题,进一步摸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抓好整改,要求各村填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2022年12月2日,镇纪委召开纪法教育大会,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再解读,同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三是做好警示教育工作。2022年9月6日和9月28日,镇党委召开节前警示教育大会,分别通报了《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做到警钟长鸣。

7.落实人民至上理念存在差距。

1)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问题,罗列清单。对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的问题梳理成清单,指定专人挂包一个问题,专人负责沟通协调、跟踪办理进度。二是积极协调,逐项销号。截至目前,7个历史遗留问题已解决5个,其中包括:128亩新村建设用地、10亩商服用地返还问题,经与陈墩村沟通,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以资产返还方式解决;陈墩村历史各征迁项目,其中三明北高速连接线安置房、陈大综合市场办证问题,项目为陈墩村村民集资房,建设单位为陈墩村村民委员会,陈大镇政府协助办理不动产证,目前正在办理规划意见核实,材料齐全后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道路一期涉及征迁房屋办证问题已完成;陈墩村历年征地的奖励金款项已支付;楮林山场65.26亩林权证问题已完成;竹岐垅弃碴场返还问题,该地块为南三龙弃碴临时使用,目前已返还给陈墩村,并由陈墩村委托设计进行复垦;溪仔尾青苗补偿问题,已于202271日将青苗补偿款7万元支付给陈墩村。其余2个历史遗留问题正在解决,梧桐坪山场权属问题,区政府多次组织陈墩村委会和大源村委会召开调解会,目前正在上诉中;历年来有关单位少征多用土地问题,1990831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土地权属裁定书》1990〕明土权字第036号,明确了福建工模具厂等二十一个单位在陈大用地少征多用问题,并确认了扩大使用面积。在后续机床厂项目征迁中,达成了原三明市机床厂扩大使用面积按照20/平方米进行补偿,经与陈墩村沟通,建议参照陈大机床厂项目少征多用补偿协议标准执行,并根据21个单位征迁收储计划情况进行逐年逐步解决,具体时间计划以三明市政府征迁工作安排为准。近年来,陈大镇实现赴省进京零上访,有效保障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2)惠民利民政策未落细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镇民政分管领导分别对民政2名经办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重申群众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理解民生工作重于泰山的意义,将文件精神吃深吃透,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及时调整岗位,保障队伍建设。前经办人员李同志年纪偏大,在民政工作中存在工作态度消极拖沓,业务不精等问题,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将李同志调离民政工作岗位,调换一位年轻的工作人员接替。该工作人员到岗后,陈大镇在三元区民政局的协助下,让该名工作人员到区民政局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跟班学习及业务培训,确保了民政工作顺利衔接。三是规范工作流程,追责相关干部。规范社会救助业务的申报流程、时限,资金的发放监管程序、权限和时限,以及材料的收集归档,确保救助不及时、不合规等情况不再发生。对于临时救助把关不严问题,经再次审核,已完成应补发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额29072元,2022年10月已追回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额5000元。民政办李同志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随意,根据元监案〔2022〕7号文件精神,给予李记过处分。对于碧溪村4户居民分别于2021年5月17日、2022年1月以遭受火灾同一事由先后两次申请获得临时救助资金的问题,根据原梅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列区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梅政办2019〕22号)文件精神,第三章第十二条:临时救助为一次性救助,申请人一个年度内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碧溪村4户村民在火灾后救助时间为2021和2022两个年度,且距离第一次救助后此4户村民的受灾境况并未好转,因房屋损毁造成的租房和重建房屋的经济压力日益增加,才以同一事由给予第二次救助,并未违反文件要求。

3)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偶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教育。2022年11月23日,镇纪委组织学习了范、吴、李违纪案,以发生在身边的事,警示教育我镇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二是开展“四访”活动。截至目前,入户98次,解决问题56个,进一步为群众排忧解难。

8.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1)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11月10日,镇党委研究出台了《陈大镇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试行)》(陈委〔2022〕47号),加强对村级财务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陈大镇村(居)级财务管理。一是开展业务培训。11月初通过走访各村(居),对村(居)主干及理财小组有针对性进行业务指导,11月24日,镇政府邀请区农业局经管站对各村(居)主干及理财小组进行业务培训。通过深入各村(居),对各村资金、资产、资源全面盘点,确保资金、资产、资源不流失,今后将严把财务审核关,严格规范报销审批手续,坚决杜绝“白条”入账、随意涂改原始票据等问题二是镇账户清理合并。为充分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规范运行,我镇财政所、陈墩村已注销多余账户,渔溪村销户手续正在办理中,同时我镇要求今后各村(居)未经镇政府同意,不得擅自开设银行账户,镇审计小组将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反馈三是及时拨付各类工作经费。为确保食堂正常运转,要求镇财政所按月清理结算各类工作经费,及时划拨食堂补助,保证食堂经费收支平衡。四是按规定上缴租金收入。2022年6月2日,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上缴国库租金收入共计405673.9元。五是增加财务工作人员。目前,镇政府新增1名财务经办,对该经办进行业务培训,壮大财政所队伍力量。

2)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核实,我镇2017年以来4笔专项资金86.81万元均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存在未做到专款专用情况。一是根据梅财(农)指2019〕61号文件精神,2019年区财政局下达200万元应急救灾资金用于碧溪公路(陈大至棕南K1+400处)滑坡前期经费,李迁坟补偿款0.8万元、竹溪珑地灾点山场征迁26万元、长途光缆路迁移补偿款8万元均属于滑坡治理的前期项目支出二是根据梅财(农)指﹝2020﹞81号文件规定,区财政局下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专项资金15万元,系用于河长办的工作经费,河长办工作会议室装修0.35万元属于河长办工作经费范畴三是根据梅财(建)指〔2018〕30号文件规定,将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65万元用于垃圾中转站建设(10万元)、碧溪污水处理站修复(20万元)、大源德仔溪整治(10万元)、新建改造村级公厕(25万元)等4个项目,垃圾中转站的建设支出属于文件中的规定用途。四是经原梅列区住建局《关于完成三格化池历史欠账整改的函》(梅建〔2019〕214号)文件批复,2017、2018年三格化粪池任务未完成的经费可以采用自建三格式化粪池(含多户合用),就地分散达标处理的工艺路线,推进完成任务,因此三格化粪池专项资金用于村合用户厕建设资金43.27万元,建成合用户厕9座,符合专款专用要求。我镇连续结转2年以上专项资金共6项497.85万元中已按规定用途使用41.993万元,其中2022年3月已从防洪救灾项目资金中支付1.993万元用于补助村民泥石流治理费用,2022年4月已从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特色村资金结余中支付大源村40万元用于村部周边建设。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三元区人民政府《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办法》(元政文〔2022〕85号)精神,根据《陈大镇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试行)》(陈委〔2022〕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内审机构对各项专项资金的监督,狠抓落实。

3)工程项目管理较为混乱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10月28日,镇党委研究出台了《陈大镇小额零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陈委〔2022〕41号),严格按照办法执行,确保零星工程实施规范有序。出台管理办法后,由镇政府组织各办所负责人、各村居书记、主任、挂村干部等进行学习,培训23人次,规范了陈大镇政府和各村居零星工程实施和管理工作,完善了相关程序,提升了陈大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关于部分工程多付结算款的问题,经核实,陈大镇6·10”特大水毁修复工程多付结算款8549元、碧溪村村头池下新建公厕项目多付结算款2734.73元已于2022616日退回,大源村村道建设工程多付结算款1870元已于20221214日退回。同时我镇对多结算的项目负责人叶、林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他们吸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一是加强“三资”管理制度学习。组织全镇8个村认真学习贯彻《三元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试行)》、《陈大镇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试行)》(陈委〔2022〕47号),对“规范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交易、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和项目招投标管理”进行详细解读。二是组织专题培训。2022年12月2日,镇纪委对村党支部书记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管理知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进一步解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三是组织租金催缴,关于个别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2018年以来累计拖欠村集体土地承包款6000元的问题,经核实,台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2022年9月25日交清拖欠村集体土地承包款6000元,其余款项正在催缴。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关于2017年以来,8个村均存在库存现金超限额现象,巡察现场盘点现金发现3个村账实不符,其中砂蕉村、碧溪村库存现金长短款数额较大的问题,因日常生活中,现在的支付方式都以电子支付为主,现金携带不方便,且安全性差。长溪村6笔未经入帐的收支凭证入帐后账面余额为1755.04元,私人现金为3599.9元;砂蕉村未经入帐的收支凭证入帐后账面余额为6623.40元,私人现金为9136.60元。镇经管站于2022年11月4日至11月9日,对8个村资金、资产进行检查盘点,未发现问题。关于资产资源处置程序不够规范,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有些村集体资产资源低价出租或对外租赁期过长,有些对外流转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也未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陈大镇将进一步规范细化对资产资源的处置程序,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看家理财的能力,定期开展政策培训,集中学习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熟悉有关政策规定,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加强资产资源的处理工作,在处理工作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开展,做到依规行事;各村委会相应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和监督机构,为村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并及时制定关于村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具有“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高效运作体系。统一制作村务公开栏,三资管理须出具明细并加盖公章后再进行公示,使村务公开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完善操作流程,确保村务公开规范有序。对于土地对外流转工作将进一步规范其细则流程。首先对于村集体资源需进行定期清点、核算,明确本村集体资源数目;其次在土地对外流转方面3万元及3万元以下需经村两委会议商讨通过,高于3万元需组织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商讨后公示,对外公开招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落实“两个责任”不够严实。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10月28日,镇党委研究出台了《陈大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试行)》(陈委〔2022〕37号)《陈大镇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试行)》(陈委〔2022〕43号),从7个方面对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作进一步部署,特别是对镇党政班子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进行重点阐述。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2年9月6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深入分析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部署下半年工作。关于部分年度无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的问题,有关班子已调离陈大。二是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22年10月26日,镇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会,进一步研究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2)监督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2年11月25日,镇纪委邀请区纪委联系室对镇、村两级纪委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二是开展警示教育。9个村(居)党支部组织学习了《通报两起农村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三起农村党员干部赌博典型案例》,镇纪委要求各村党员干部引起高度重视,自觉遵纪守法。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镇纪委加强督查,特别是重要节点的督查,多与派出所沟通,收集党员干部酒驾问题线索,2022年10月21日,镇纪委查处了党员杨酒驾案件,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22年11月28日,镇纪委查处了砂蕉村党员王违纪案,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镇纪委严格要求我镇及村(居)干部深入查找摸排廉政风险点,并制定有针对性措施。已完成39份《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摸排廉政风险点110个,将岗位变化新进入8名人员纳入廉政风险防控范围。

10.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存在偏差。

1)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自我监督,落实落细党建工作计划。在原有党建工作部署的基础上,针对薄弱、不足之处重新进行调整,制定新的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就如何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广泛征求各班子成员以及各村(居)党员干部建议,对适宜可行的建议吸纳采取。定期对党建工作“回头看”,召集各村(居)书记汇报当季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各村(居)在党建工作推进上存在的困难,共同协商解决。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抓牢党建主体责任意识。核查落实2022年未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镇党政班子成员,并集中进行约谈,强调组织纪律、增强组织意识。同时对党建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或者连续居于后进位次,倒逼履职尽责。

2)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党员教育干部工作培训会。组织召开各村(居)党组织书记及分工党建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并下发有关发展党员流程文件,讲解“三会一课”具体开展要求和撰写规范,保证每位党建工作者对自己工作做到应知应会。二是核查党支部内部组织生活材料。针对非公联合党支部、机关老干党支部、大源村党支部、台溪村党支部没有2021年度的组织生活会议记录,在2022年12月15日对以上支部的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针对长溪村党支部林、渔溪村党支部杨、碧溪村党支部周、碧溪村党支部林、棕南村党支部李、陈墩村党支部肖、陈墩村党支部罗、大源村党支部范未将自己受过党纪处分的情况在组织生活上作出说明一事,在2022年12月16日对以上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各村(居)2022年“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进行检查,一对一指出问题所在,并要求各村(居)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整改结果,确保问题检查到位,解决到位。三是整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经核查,对2021年未及时下拨的市级“两优一先”奖金,现已下拨至本人;陈墩村党日活动报销程序不规范,党务工作外包给旅游公司问题,现已将14位非党员群众代表的费用退回;大源村党费报销材料不规范,缺乏过程性材料,现已将三方报价材料及比价等过程性材料补全。四是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9月19日,区委组织部会同陈大镇走访长溪村党群服务中心,发现长溪村党群服务中心无办公场所,规划不合理,现已将原独栋的长溪游客服务中心改造为党群服务中心,并已配置齐全相关的办公设备;台溪村党群服务中心于2022年11月12日进行修缮,目前还在修缮过程中;砂蕉村村部、普诺维党员会议室上墙宣传内容陈旧,现已更新。

3)发展党员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党建业务培训。2022年12月2日,镇党委召集村(居)“两委”以及负责相关内容的党建工作者,开展村(居)党员干部教育工作培训会,对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以及党员材料审核撰写进行全方面培训,并下发相关材料模板。二是不定期排查入党材料。2022年10月至11月期间由陈大镇党政办党建工作负责人对2021年、2022年的党员材料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存在材料缺漏、自传格式等错误共34处,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其中,在政治审查过程中,发现陈墩村肖同志存在违法记录,现已按照规定停止对肖的发展。三是建立发展党员进度月报制度。在发展党员人员选择上严格按照中共三元区委组织部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要求,做好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发展党员的工作,对工作进度慢、思想态度不端正、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的党员及时进行提醒整顿。镇党政办建立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工作管理台账以及2019年至2022年发展党员花名册。发现长溪村近三年未发展党员,镇党委书记于11月18日对驻村第一书记庄和村书记林进行约谈,并对下步党建工作重点进行研究讨论。

11.干部使用管理不够规范。

1)干部考核评价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10月28日,镇党委重新修订《陈大镇关于进一步完善内部二级绩效考评办法(试行)》(陈委〔2022〕39号),完善干部工作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镇党委分别于7月29日、8月25、9月6日、9月26日召开党政班子会研究讨论镇政府人事任免、分工问题,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理顺干部职责分工。

2)干部日常监管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开展警示教育。中秋、国庆两节前夕召开节前警示教育大会,学习了《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于2022年9月13日开展第三季度“一季一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022年11月17日,镇纪委开展第四季度“一季一警示”教育活动。

3)制度建设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由镇党政办牵头完善《陈大镇制度汇编》,除整改方案要求需重新修订或新制定的制度外,对原有内容进行重新梳理和修改,删除与实际不符、内容重复和非本单位职责的内容,确保各项制度合规合法、切合实际。一是明确各方职责。2022年11月21日,镇党委发布关于《陈大镇制度汇编制定小组》(陈委〔2022〕50号),明确文件起草各流程职责,压实对制度制定的审核把关责任。二是开展监督检查,镇纪委和办公室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效能督查,已开展内部督查1次,发现渔溪村党支部书记陈未履行会议请销假制度,对其给予党内通报批评。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各项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2.落实巡察、审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不到位。

1)制定整改措施敷衍了事。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章立制,2022年10月28日,建立《陈大镇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制度(试行)》(陈委〔2022〕37号),严格落实制度,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组                                                                           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处置流程图。三是做好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清单整改工作,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对于反馈的问题清单按照流程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落实整改任务未见成效。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镇党委(扩大)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干部政治教育,提高干部政治站位。二是提升思想认识。在全镇范围内组织《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提高镇、村两级干部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对各村银行开户多、工程结算使用收款收据开展清理,对银行开户、工程结算使用收款收据进行管理;督促大源村孤石项目进行收尾,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工作,由镇党委书记对大源村书记范进行提醒谈话;针对2020年审计报告指出陈大镇存在部分出租厂房、土地租金未及时收回上缴正在组织催缴,共9笔,已收回4笔共26114元,未收回5笔共124350元,其中包括:碧玉路16号官2000元、碧玉小区B区2-406范5400元、纸箱厂苏20450元、原日报社地块中建海峡租金92000元将于2023年1月31日前补齐,陈大木制品加工厂边原有厂房及场地陈4500元租金将于2023年1月6日前交齐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镇村有28笔租金或承包款未收取,其中个别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2018年以来累计拖欠村集体土地承包款6000元的问题。

整改说明:台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2022年9月25日交清拖欠村集体土地承包款6000元,其余款项正在催缴。

整改措施:对于逾期未收缴的租金进行催缴。同时下发催缴通知单对租户进行余款催缴工作。

完成时限:2023年1月31日

(二)关于陈大镇存在部分出租厂房、土地租金未及时收回上缴等问题

整改说明:陈大镇存在部分出租厂房、土地租金未及时收回上缴正在组织催缴,未收回5笔共124350元,其中包括:碧玉路16号、碧玉小区B区2-406、纸箱厂、原日报社地块中建海峡租金,陈大木制品加工厂边原有厂房及场地;有关范提出2017年“南三龙”铁路征迁时因铁办逾期交房,故与陈大镇商议由铁办从过渡费中扣款为其租用镇政府B区2幢406室房屋进行过渡,直至房屋交房,但因其与铁办并未就逾期交房,过渡费补偿达成一致,故其一直租住到2017年12月。最终在陈大镇调解下,范已先行搬离了租住房屋,但其与铁办的过渡费争议并未解决。故铁办无法对其过渡费进行核算出账,陈大镇也因此未收到租金款原日报社地块中建海峡租金,由于资金链短缺,未能及时缴纳租金,经协调,于2023年1月21日前补缴拖欠租金9.2万元;陈大木制品加工厂边原有厂房及场地,经催缴,于2023年1月6日前补缴拖欠租金4500元。

整改措施:一是对于逾期未收缴的租金,逐户下达了租金催缴通知书进行催缴。二是对于按照合同约定将在年底缴纳租金的租户进行缴费提醒。三是对符合省、市、区有关租金减免政策的企业给予租金减免。

    完成时限: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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