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东新小学扩建项目 一期(徐碧二村57、58、59幢)房屋征收补偿 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元政地〔2024〕11号)

日期:2024-02-06 16:32 来源:三元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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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被征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细则的通知》(明政办〔2018〕104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三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明政办规〔2022〕12号)及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修订印发<三明市区房屋征收异地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明建规〔2022〕4号)、《关于修订印发<三明市三元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自然资规〔2023〕2号)等文件精神,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拟对东新小学扩建项目一期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徐碧二村57、58、59幢房屋实施征收(具体见东新小学扩建项目一期征收红线示意图)。三元区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1月5日至 2024年2月4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将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收范围和征收部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期间共收到4条修改意见,现根据征求意见将修改后的东新小学扩建项目一期(徐碧二村57、58、59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布。

  附件:东新小学扩建项目一期(徐碧二村57、58、59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修改稿)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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