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告知书(元政征〔2023〕18号)
征收项目:牡丹新村13幢、46幢地块
二、征收范围:牡丹新村13幢、46幢地块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具体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三明市三元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电话:0598-8309636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房屋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工商登记,不得进行房屋产权交易、变更、抵押、典当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五、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
六、征收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应当自2023年12月1日之前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经50%以上被征收人签名确认以后,以书面形式告知房屋征收部门;若在此期限内无法通过协商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则由房屋征收部门于2023年12月4日10时在三元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会议室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选定。被征收人参与抽签时,应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附件:1.三元区牡丹新村13幢、46幢拟征收红线示意图
2.三明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案登记名单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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