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三元区老塑料小区及周边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三元区老塑料小区及周边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依法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本房屋预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7月10日止。
如需提交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出,提出意见时请一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如在征收范围内有房屋的,还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富兴堡街道富岗新村23幢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960556650
附件:三元区老塑料小区及周边地块房屋预征收与补偿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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