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元区四、五级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碧溪段的清淤、疏浚混合砂石处置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砂石处置监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根据闽政办[2019]41号、元矿资[2023]2号文件精神,区农林集团公司决定现对三元区四、五级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碧溪段已清淤、疏浚的可利用混合砂石处置结果进行公示:
本项目范围内碧溪段的已清淤、疏浚的可利用混合砂石6703.48立方米,价值为54298元。根据相关规定,与三元区陈大镇碧溪村村民委员会友好协商,三元区陈大镇碧溪村村民委员会支付混合砂石料的处置收益款共计33517.4元给三元区农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后,交由三元区陈大镇碧溪村村民委员会进行处置。
公示期: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三元区农林集团或监管部门三元区自然资源局书面反映情况。
三元区农林集团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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