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元区岩前镇乌龙村道路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三元区岩前镇乌龙村道路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元岩政〔2025〕12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三元区岩前镇乌龙村道路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元区岩前镇乌龙村道路硬化项目(项目代码:2508-350403-04-01-539031)
二、项目单位: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三元区岩前镇乌龙村
四、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改建提升通村道路约5.5公里,配套建设排水沟、交通标识等附属设施。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8.6万元(其中以工代赈劳务报酬186.8万元,占补助资金的50.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1万元,基本预备费23.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37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120.0万元。
六、建设期限: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对项目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依法可不进行招标。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项目整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项目按照“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的赈济模式,采取“乡镇政府+施工单位+当地群众”的劳务组织模式,成立镇、村领导小组,参加群众采用“培训+上岗”的方式组织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要求,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95人(其中,脱贫人口18人、企业失业人员4人、返乡农民工50人、未就业退役军人5人、低保户18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86.8万元(其占中央预算内资金的50.5%),针对困难群众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
十、请据此批复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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