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渔塘溪流域(岩前段)河岸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元区岩前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渔塘溪流域(岩前段)河岸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渔塘溪流域(岩前段)河岸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渔塘溪流域(岩前段)河岸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407-350403-04-01-333028)
二、项目单位:三元区岩前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三元区岩前镇岩前村
四、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开展渔塘溪流域(岩前段)河岸生态环境治理,包括渔塘溪生态护坡驳岸建设825米,修复河道缓冲带水生植物18.22 亩。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49.26万元,工程费用13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76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外,其余由业主单位多方筹措解决。
六、建设期限: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定,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项目整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根据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规定,该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机关对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节能登记表相关内容开展节能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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