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卫生健康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三元区基层医疗机构整体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元卫〔2024〕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三元区基层医疗机构整体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元区基层医疗机构整体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402-350403-04-01-259757)
二、项目单位:三明市三元区卫生健康局
三、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对三元区岩前镇中心卫生院、三元区岩前镇星桥卫生院、三元区莘口卫生院、三元区中村乡卫生院、三元区洋溪卫生院、三元区陈大卫生院、三元区城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元区富兴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元区荆西卫生服务中心、三元区列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元区徐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元区列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十二所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用房进行改造升级,改造总面积约10361平方米,同时,购置相关医疗服务设备,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7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038.0万元,设备购置费45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5.1万元,基本预备费83.3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
六、建设期限:20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重要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项目整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根据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规定,该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机关对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节能登记表相关内容开展节能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