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元区清枫谷自然康养中心后扶示范区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三明市三元区库区移民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你报来《关于审批三元区清枫谷自然康养中心后扶示范区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元移发〔202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三元区清枫谷自然康养中心后扶示范区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元区清枫谷自然康养中心后扶示范区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301-350403-04-01-857930)。
二、项目单位:三明市三元区库区移民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洋溪镇连茂村长圳下地块。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工程新建总建筑面积3689.41㎡主要建设内容为 5#楼、泳池和1#、2#楼地下室部分,其中 5#楼列入省级示范区建设范畴项目,5#楼为四层,为酒店客房酒店配套,建筑高度 21.05m,配套建设排水、电气、消防、室外管网等附属工程。地下室一层,主要为机动车停车、设备用房。
五、主要设计标准:三元区清枫谷自然康养中心后扶示范区项目(一期)主要设计标准依据你单位报批的《方案设计》设计说明中的第二篇设计依据及标准等相关规范。
六、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2273.24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分二期实施,一期工程概算投资1549.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06.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8.28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368万元),预备费45.14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七、建设工期:5个月。
请项目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
三元区清枫谷自然康养中心后扶示范区项目(一期)项目概算表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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