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文体和旅游局关于拟认定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第二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日期:2026-03-04 16:10 来源:三元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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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精神及《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导则(试行)》要求,现对三元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向三元区文体和旅游局提交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文物点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三元区文体和旅游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处理。

  通讯地址:三元区新市北路836号三元区人民政府附楼7楼710

  联系电话:0598-8255718

  电子邮箱:syqwhtyj@163.com

  附件:三元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三元区文体和旅游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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