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3月18日受理三明市三元区艺所校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许可申请。经现场勘查和教育部门核查该机构现任教培人员非中小学在职教师,其基本符合设立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6日(扣除法定节假日,七个工作日):
预审核名称:三明市三元区艺所校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嘉亮
场所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恒宇商厦三层
经营范围:科技类校外培训。
姓名 |
性别 |
从业岗位 |
常住地 |
备注 |
庄志森 |
男 |
校长 |
泉州市丰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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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嘉亮 |
男 |
教研管理员 |
三明市三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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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菁 |
女 |
安全管理员 |
三明市三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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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静 |
女 |
教师 |
三明市三元区 |
|
陈文安 |
男 |
财务管理员 |
三明市三元区 |
|
杨静 |
女 |
教师 |
三明市三元区 |
|
陈雪仪 |
女 |
教师 |
三明市三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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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秋勤 |
女 |
教师 |
三明市三元区 |
|
苏雅诗 |
女 |
教师 |
三明市三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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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科规〔2022〕13号)、《三明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和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明科规〔2023〕1号)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598-8223599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宁路16号8楼
邮编:365000
公示机关:三明市三元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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