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2-31 09:12 来源:三元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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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各文体和旅游经营场所: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明安委〔201927号)和《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及《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明文旅〔2019〕229)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3月,在全区文体和旅游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对文化旅游领域火灾高危场所和消防薄弱部位开展重点检查,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责任事故,营造安全稳定的文体和旅游发展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重点场所消防隐患查治力度。持续健全完善星级饭店和经文体旅部门审批的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台账,紧盯问题隐患不放,对尚未整改到位的持续督促整改到位,对已整改的加强监管防止反复出现。积极配合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能源(电力)等部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星级饭店和经文体旅部门审批的娱乐场所开展联合整治突出隐患,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持续深化文物保护单位建筑检查。根据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积极配合区消防部门,结合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联合开展专顶检查,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加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三)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前,针对由我局主办或经我局部门审批的大型群众性文体旅活动,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对举办场所开展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关键环节,督促主办单位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我局宣传阵地优势,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即时通讯软件、LED显示屏等新宣传手段,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管理部门、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督促公共娱乐场所、星级饭店等重点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加强消防业务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值班通信联络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情况处置高效稳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1230日前)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1230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督促指导全区文体和旅游经营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配合消防部门对重点场所和薄弱部位开展全面排查,针对突出风险,采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督促整改到位,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在火灾防控方面的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各文体和旅游经营场所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成立相应的组织工作领导机构,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督促整改。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对经营单位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考核问责。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对工作不落实,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对责任领域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我局将依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黄其敏、陈婧文;联系电话:8393023

电子邮箱:syqwht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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