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28日,区委巡察一组对三元公安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8月23日,区委巡察一组向三元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三元公安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收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成立由原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志铭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材料撰写、督导落实“一办三组”工作专班,负责推动整改总体工作实施,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工作要求上来。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三元公安分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切入点,深入查摆自身不足,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区委巡察“后半篇文章”。同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区委巡察组一组反馈意见再梳理、再细化,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切实做到把问题分析透,措施谋划实,整改落到底。
(三)加强跟踪督导,提升工作质效。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督促整改、跟踪问效,每周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商会,更新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掌握进度,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会商会,专题研究、部署和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各部门统筹协调,对标对表跟踪督促,对重点突出问题点对点加强指导,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提速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问题。
(1)理论学习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相关文件精神,对学习重点内容进行甄选,进一步完善《中共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委员会关于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方案》,突出学习重点,减少单次学习安排内容的数量。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精心做好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确保学习按规定有序进行,会前由各级领导对会议学习重点内容、会议议程和要求进行审核把关,会中要求党委班子成员逐个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督促成员开展自学,定期对学习记录本进行检查。
(2)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深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发《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任务分解表》,分局主要领导以及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头雁效应”引领多数,带动全警;各党支部坚持把学习党纪的过程作为党员民辅警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广大党员民辅警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政法干警联学轮训,组织全警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主题开展联学轮训和专题学习研讨,并要求前期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党支部或单位按照学习计划进行全面的补学补课。
(3)学以致用成效不足。
整改情况: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科技兴警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加快形成和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并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和推动“四领一促”工作等统筹结合起来,从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全面落实跨省通办、异地通办制度,持续开展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受理业务,创新成立全市首家“社区警校”,为辖区居民提供学习安全知识的平台,全力推进新时代三元公安工作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2.关于履行新时代公安职责有短板的问题。
(5)改革强警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加快推动“新建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成立市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推进市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建设任务。推动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机制运行,每日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召开接处警会商会,对存在的接处警问题开展研判会商,召开接处警快反工作专题会,通报今年以来快速反应率情况,由快反超时次数较多的单位对快反超时问题进行复盘,深入分析超时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做到“更快一秒”。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11)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今年以来,分局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内容4次。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检查、同部署,10月初对各党支部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12)“八个纳入”要求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提高对“八个纳入”的思想认识,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再次学习意识形态“八个纳入”要求,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述职报告等工作和材料中。加强对述责述廉相关材料的审核,重点对述责述廉报告内容表述进行把关。领导班子成员作为述责述廉第一责任人要确保材料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同时述责述廉会议牵头单位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严防表述不准确的问题再次出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纠治“四风”问题不够彻底的问题。
(15)抓作风建设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通过开展“一季一警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及现场参观廉政教育馆等多种丰富形式,将警示教育与廉政教育融会贯通,有效强化全警的纪律作风意识,并依托廉政谈话、廉政风险防控及队伍思想分析会等方式,提升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通过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咬耳扯袖,防患于未然,常态化运用“四种形态”,让全警警醒知止,养成良好工作和生活作风。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履行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23)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细化制定《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领导班子队伍管理“一岗双责”承包连带责任制示意图》及各单位的队伍管理“一岗双责”示意图,明晰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和各单位“一岗双责”要求。建立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层级廉政谈话制度要求,紧盯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廉政谈话及廉政提醒,并对新入职的民警文职开展岗前廉政谈话,确保党委对下级的监督全面覆盖,进一步落实从严管党治警责任。
(24)风险防控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财务管理办法》,更新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相关内控制度。新制定《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局民辅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思想道德情操、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个人行为和其他方面潜在的风险点,确保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更加深入、更加具体、更加全面。
9.关于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26)指导督促缺乏力度。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制定下发2024年党建工作相关文件,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365”党建工作机制市县联创,组织各支部党员民警开展“比学习赛理论 比体能赛技能”活动,不断增强队伍政治素质和实战本领,积极营造以赛促学、以学促行的氛围。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结合实际打造党支部党建品牌,陆续推出白沙派出所以“五化”工程引领“枫桥式”派出所建设、巡特警反恐大队以“忠诚卫士、平安先锋”党建品牌等为核心的基层党建品牌,持续培育和挖掘党建先进典型。
(27)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利用每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契机,组织党委班子成员通过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深入学习“三重一大”决策规定,确保党委成员准确把握“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决策程序和责任要求。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分局各部门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修订完善分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规范要求,确保决策过程和结果有完整的记录和可追溯性。
(28)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组织分局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和党务干部参加市局机关党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班,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工作进行培训,提升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相关制度,督促各党支部制定详细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结合红色教育基地制定党日活动计划,有序开展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
(四)聚焦巡察监督等发现的问题整改方面
10.关于落实整改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区委巡察一组整改要求,分局党委于2024年9月5日印发《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对三元公安分局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谈、谈话提醒、责令检查等方式予以问责追责,做到以案促改、真抓实改,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要求各单位每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切实把巡察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2024年9月25日,分局党委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认领问题,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的努力方向。对于上次巡察遗留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严格要求各办案单位按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三明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处置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时处置涉案财物,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完善涉案财物专门台账,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处理,狠抓责任落实,推动涉案财物规范管理,确保巡察成果转化运用落实到位。
三、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三元公安分局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一些整改问题需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下一步,三元公安分局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不断增强巡察整改工作实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提升整改质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区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严格问题销号管理,确保不再反弹回潮。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和进一步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统筹与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体推进,确保彻底改、改到位。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以巡促改、以改促建,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举一反三,以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推动项目建设、资产管理等各项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将“当下改”的举措办法与“长久立”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从体制机制上防范和化解问题,堵塞漏洞,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三)注重统筹兼顾,深化成果运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巡察整改推动公安工作提质增效,深化拓展省委“三争”行动,服务保障市委“四领一促”和区委“1620”行动工作大局,紧扣市公安局“1346”总体思路,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以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优异成绩验证巡察结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34110;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徐碧街道乾龙路26号(邮编:365000)。
中共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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