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发改局 住建局关于企业投资光伏项目建筑物结构安全鉴定报告的解释说明
为规范全区各类房屋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三元区发改局于2023年9月制定了《三元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办事指南及流程》。因部分项目单位对企业投资分布式光伏项目建筑物结构安全鉴定报告存有疑义,根据国家《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规范》(GB 55015-2021)第五章第2条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鉴定管理的通知》(闽建办安〔2020〕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确定,现将该文件报送要求具体解释说明如下:
一、企业投资用户加装光伏项目应提供由原设计单位(或不低于原设计单位资质的其他单位)出具的房屋主体结构承载力复核验算报告和第三方鉴定机构(有相应资质且在福建省住建厅或在三明市住建局备案)出具的房屋可靠性鉴定报告。
二、拟加装光伏项目的房屋其可靠性鉴定报告结论应达到二级及以上。可靠性鉴定报告结论为三、四级的房屋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房屋,未经加固整治达到房屋安全使用要求的,不能用于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
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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