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三元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日期:2021-10-15 21:39 来源:三元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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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统筹做好三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即日起将我区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有序恢复开放相关场所、活动

1.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网吧、影剧院等室内活动场所,在执行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2.各类会议、培训、演出、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培训活动,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业余训练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在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正常举办,提前3天向主管部门报备,不再需要审批。

3.酒店、餐馆举办、承办50人以上的宴席、聚会实行宾客名单实名制备案,由承办酒店保留1个月备查,并按照“谁承接,谁负责”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公职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备,其他人员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备,不邀请正在医学健康管理的人员参加。

4.全区景区、公园等场所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开放;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集体宗教活动在执行相关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公共场所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继续落实“三码联查”,测体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三码联查”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如发现未落实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2.接种新冠疫苗是建立全民免疫屏障、阻断疫情传播的重要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及早、就近、主动前往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须注意个人防护。

3.全区所有卫生所、个体门诊、药店不得接诊发热、咳嗽病人,发现发热病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合理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三明市第一医院、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诊。药店要做好涉退热、止咳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登记报告制度,每日登记购买者实名信息并上报区市场监管局。

4.餐饮、酒店、出租车、公共交通、门店等重点公共场所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未做好健康防护,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5.广大市民要树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自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对落实“三码联查、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不力、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经营主体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元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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