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口镇30个千人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项目 投标邀请书
本公司受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莘口镇30个千人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1.招标编号:闽泓业〔2021〕明招028号
2.招标项目内容:莘口镇30个千人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项目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包1 |
莘口镇30个千人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项目 |
一项 |
240000元 |
详见第三章 |
3. 谈判文件报名时间及地点: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9日,每天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泉路城区商会大厦21层A26号)登记,报名费及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4.投标人资格:
4.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4.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非法人公司、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在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4.1.2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盖章(均须注明网址);
4.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5.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6.开标时间:2021年9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新泉路城区商会大厦21层A26号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得知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人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9.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缴纳;
9.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前;
9.4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邀请同时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msy.gov.cn/)公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三元区莘口镇后池二路2号
邮编:365001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735052966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泉路城区商会大厦21层A26号
邮编:365000
联系人:小张
电话:1569598353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