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元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9-10-10 09:09 来源:三元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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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22日至5月22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巡察整改意见

  自区委巡察一组反馈巡察情况以来,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考题”。针对区委巡察整改意见,局党组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的原则,认真梳理涉及6个方面15项反馈具体问题,高标准、严措施抓好巡察整改落地,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开创三元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迅速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召开党组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制定《关于九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区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迅速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做到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共性问题分类汇总、梳理归类,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条条有整改、件件出实效。

  (二)凝聚合力,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凝聚整改合力、层层抓好落实。党组其他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各自职责范围以及分管股室所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股室所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项对账销号,严格做到整改一批、销号一批。

  (三)统筹兼顾,注重常态长效。坚持推进巡察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互融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不断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更加科学、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好、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效,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廉洁从政、秉公用权、谋事创业,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按照《2019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及时将党中央系列重要文件入学习研讨内容,加强对政治理论和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传达。二是加快推进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建设,结合三元实际制定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强化人员、经费等各项保障。目前,正在积极协调争取解决场所问题。三是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再学习再传达,进一步提升各基层司法所思想认识,坚决防止“松口气、歇歇脚”的麻痹思想。各基层司法所紧密结合“五必知五必访五必做”社会治理机制以及国庆节前全省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等专项活动,扎实开展涉黑涉恶问题排查走访,强化司法行政领域重点人员管控。同时,组织基层一线开展扫黑除恶法治教育,突出“以案释法”警示案例,广泛宣传各基层扫黑除恶举报方式,切实发挥群众作用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请示报告工作条例》,教育引导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要求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需要请示汇报事项严格按照制度程序办事,事前书面报备审批,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请示报告工作规定。二是修订完善《区司法局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将差旅费报销事前审批入差旅费管理制度的规范流程,在今后加强外出培训、开会等重大事项的事前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和报销要件。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局党组成员再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深刻领会掌握党组工作原则以及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程序和标准,在党组会议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规范推优程序和资金使用,既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也高度尊重集体决策,做到议而有决、决而必行、行而必果;党组书记作为“一把手”严格落实“末位表态”,注重听取和参考班子成员意见,做到深入分析、充分研讨,确保决策事项科学可行。四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安排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检查党组重大议事会议记录是否体现过程性、完整性,对记录不全不齐的情形及时补缺补漏。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三元区司法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将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必读课目清单列入学习内容,组织司法系统人员认真研读,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深学透、入脑入心。二是在学思践悟上突出深化拓展, 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教育功能摆在首位,运用“一把手”上党课、应知应会测试、蹲点调研、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基础知识掌握不牢、政治理论联系实际工作不够的问题。

  4.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干部专题讨论发言材料与网络文章相似度高、出现与本职工作不相符内容的问题,党组书记已直接约谈本人,责成退回修改。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全体支部党员开展自查自纠,发现质量不高、交差应付的情形严肃批评、约谈提醒、限期整改。今后,局党支部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督促指导,严格审核把关专题研讨发言材料,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二是严格落实支部组织活动记录责任,规范记录学习教育活动,确保时间节点准、内容不漏项。今后,局党组将定期调阅了解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专题研讨及其他活动记录是否详实完整。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未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述责敷衍了事的科级领导干部,已责令全部退回修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今后,局党组将严格审核把关领导干部所撰写报告材料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内容。二是局党组书记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代表党组对照检查,再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问题,提醒督促各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抓好分管部门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层层落实。三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司法行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关于开展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督导检查的通知》,由党组成员亲自带队深入各基层司法所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四是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利用社矫集中教育、基层普法阵地、法律服务场所大力宣传政策法规、传播正能量,积极应对好司法行政领域的网络舆情。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支部工作督导培训。针对党支部学习不规范,学习记录不规范等“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学习制度。二是严格监督党支部所有党员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将支部党员按时参与 “三会一课”学习教育、交纳党费、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活动情况,作为年终党员评议和各项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三是强化工作管理,专人负责、认真填写《三元区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严格规范记录格式和基本要素,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会议情况、党员出勤等情况,确保学习记录规范完整、参会党员签到留痕。

  7.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着力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效果。会前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沟通谈心活动,把思想谈通、问题谈开,形成批评意见“清单”;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以提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避重就轻,突出“真、准、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会后及时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二是严格督促指导党员领导干部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联系实际深刻查摆突出问题,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局党组书记亲自把关审核发言材料,对剖析不深刻、查摆不深入以及上一年度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发言材料约谈本人退回重写,目前已完成整改。三是接受监督。今后,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后,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工作用茶单价过高的问题,已问询相关采购责任人,并对近年来办公用茶采购情况开展自查。今后,将加强办公用茶采购、领取、使用等各环节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区财政局下发的办公用茶开支标准,原则上采购本市单价200元左右普通茶叶,会议用茶也将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购买使用。二是针对违规领取“以案定补”补贴的问题,已约谈违规领取补贴的退休干部,当事人于9月18日现金清退违规补贴1300元。同时,以文件转发形式再次组织局机关业务股室、各基层司法所学习《三元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元司〔2015〕14号)文件,要求在今后按照实施办法把好补贴申领关,严格规范发放“以案定补”补贴。

  9.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不了解挂包扶贫户的问题,局党组及时梳理全局挂包扶贫户名单,召集各挂包责任人强调务必定期走访、全面掌握每户情况,定期检查《挂钩帮扶工作手册》和三元扶贫微信公众号相关走访记录和帮扶措施,督促落实精准扶贫工作责任。二是针对原三元区法律服务中心财产清算“慢作为”问题,9月17日已及时完成原三元区法律服务中心的税务注销手续,目前正按照规范程序就财产清算事宜向会计事务所进行询价,下一步将加快进度争取年内完成。三是针对调解卷宗制作不规范、保管不善的问题,各基层司法所以召开人民调解培训会议为契机,组织各基层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三明市人民调解卷宗规范化要求》,要求严格按照规范制作卷宗。各基层司法所均已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人负责保管人民调解卷宗,坚决防止再次发生丢失现象。

  10.关于改进文风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年度工作总结篇幅偏长的问题,进一步提炼压缩、精简发文,同时严格控制各类信息、总结、文件篇幅,在内容形式上不搞“穿靴戴帽”,减少一般性论述,力戒空话、套话,倡导精练文风。二是针对出台文件照搬照抄的问题,已清理废止发现的照抄照搬文件,今后制定文件将紧密结合三元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上级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普发性文件如果仍然适用且没有新的贯彻要求,已开会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的,坚决不再发文。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关于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个别党员干部推脱工作、在微信工作群发表不当言论的问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已由派驻纪检组通报处理意见,责令涉事人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开检讨、消除影响,并作整改表态。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整顿,从严从实抓好作风建设,增强党员干部“讲纪律”和“守规矩”意识,切实提高其执行力和落实力。

  12.关于财务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库存现金过多的问题,已将库存现金余额17015.77元按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用途及时予以发放,并提醒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备用金现金余额不得超过3000元,今后资金往来原则上实行银行转账方式。二是关于收取押金未入账的问题,区司法局已退还永恒法律服务所押金1万元,并收回借用的办公设备。下一步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凡是司法局收取的任何款项、资产均按要求及时入账,防止出现因财务漏洞而引发违纪违法问题。

  (六)在反腐败斗争方面

  13.关于个别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支付工程款不规范的问题,已组织办公室、财务等涉及工程建设的人员学习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增强法规意识,严格监督管理,从严防范工程项目领域的廉洁风险。今后局党组将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施工进度预留支付工程款项,确保建设项目程序合法合规。

  14.关于主体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明确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党组书记要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抓、亲自问;各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督促抓好各自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9月,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导检查的通知》,由党组成员带队深入各基层司法所督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二是局党组坚持运用 “一把手”上党课、廉政主题教育等形式,通过案例警示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针对公务接待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责令当事人出具说明以及清退违规报销款项540元,目前已清退整改到位。三是针对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坚持按照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针对性分类谈话提醒,加强廉洁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宣传教育,做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5.关于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区法律服务中心长期亏空的问题,已经对挂账亏空的838.49元作平账处理。局党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明确交接事项,坚决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派驻纪检组切实将督促区司法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纪检监督执纪责任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专项督查,确保监督有力有效。三是派驻纪检组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选取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强化运用“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巩固巡察成果,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区司法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整改意见,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层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方面,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局党组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紧盯进展不放,始终做到力度不“减”、温度不“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继续以专项治理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持续落实。另一方面,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治本,更加突出制度建设。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在建立完善6项制度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切实做到标本兼治,推进区委巡察成果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长效化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300116;通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三元街5幢综合楼三楼,邮政编码:365001;电子邮箱:ky657791@163.com

 

  中共三元区司法局党组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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