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 示范创建补助资金的通知
元农指〔2026〕 8 号
岩前镇忠山村、徐碧街道廖源村:
根据《三元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4〕5号)《中共三元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5〕1号)《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2026〕2号)精神。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分配忠山村乡村文化资源数字化项目60万元(总投资50.29万元,已拨付49.3万元);分配廖源村村庄主干道沿线产业改造提升项目259万元,该项目总投资243.2939万元(其中工程造价211.4542万元,项目前期费用31.8397万元),已拨付省级补助资金220万元,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委振兴办〔2024〕4号)文件精神,省级补助资金结余8.5458万元需退回我局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重新分配给其他示范创建建设项目。以上两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核。本次拟拨付32.8297万元(忠山村0.99万元、廖源村31.8397 万元)支持忠山村、廖源村示范创建项目建设。岩前镇、徐碧街道应严格按照《三元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元委振兴办〔2024〕5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由村按有关规定支付。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 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