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度扶贫项目收益金的通知

日期:2025-12-18 09:20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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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为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三元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5〕2号)及《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2025〕11号)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扶贫项目收益金安排及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明细

(一)建档立卡脱贫村分红资金

合计安排37万元,定向用于全区15个建档立卡脱贫村分红,资金直接拨付至各村:

1.横坑村、米洋村、张坑村、前村村、白水村、筠竹村、蕉坑村,每村分配3万元;

2.岩兜村、饱饭坑村、孝坑村、下坑村、连茂村、廖源村、碧溪村、长溪村,每村分配2万元。

(二)人居环境改善及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

合计安排31万元,专项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各乡镇,由乡镇负责项目实施及监管,其中清溪村、增坊村,每村分配10万元;连茂村分配6万元;曹源村分配5万元。

(三)脱贫户、监测户及相对贫困户帮扶资金

合计安排25.14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分红、“两不愁三保障”及专项帮扶资金:

1.脱贫人口分红及“两不愁三保障”帮扶资金:安排21.3万元(原计划21.4万元,因10月脱贫户减少1人,按实际情况调整),覆盖全区110户213人(含风险消除监测对象3人)。该部分补助资金按人到户发放,由乡镇负责收集申请、审核审批及发放工作,资金直接拨付至乡镇,乡镇需全程做好资金使用监管。

2.专项帮扶资金:防返贫保险费用3.195万元,用于为脱贫人口(含风险消除监测对象)统一购买防返贫保险;“雨露计划”扶持资金0.6万元,定向支持脱贫户家庭学子;产业帮扶保险费用529.29元,用于支付2024年度脱贫人口产业帮扶保险,以上专项帮扶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直接拨付至个人或统一支付相关保险费用。

(四)应急帮扶预留资金

剩余5.7万元暂留存于区农业农村局账户,专项用于全区脱贫人口应急事件帮扶工作,保障突发困难处置需求。

二、资金管理要求

各各乡镇(街道)需严格遵照《三元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切实履行惠农惠民资金使用监管主体责任,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精准定向使用,资金需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及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优化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及资金拨付进度,避免资金长期结余。规范公告公示,按要求及时、全面公开资金分配、使用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资料报备,资金支出后,需及时将转账凭证等完整资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备案,确保资金使用全程可追溯。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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