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

元农指〔2025〕18 号
日期:2025-08-25 10:35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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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西街道小蕉村:

  根据《三元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2〕3号)《三元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3〕2号、〔2023〕3号)精神,分配海峡两岸陶文化(小蕉)交流基地建设项目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200万元(已下拨144.06万元),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291.84万元。依据《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2025〕 8 号)精神,现下拨2022年、2023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347.78万元,用于支持小蕉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请列西街道严格按照《三元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元财农〔2020〕2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海峡两岸陶文化(小蕉)交流基地建设项目无关的支出,待该项目结算后由村按有关规定支付。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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