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示范创建)的通知
元农指〔2025〕14 号
岩前镇忠山村、陈大镇棕南村、洋溪镇孝坑村、徐碧街道廖源村:
根据《中共三元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5〕1号)文件精神,分配的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示范创建)(闽财农指〔2024〕92号)涉及的4个示范创建项目已竣工,经2025年7月16日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下拨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示范创建)63.5万元,用于支持福建省第一批、第二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建设。其中:岩前镇忠山村蔬菜(水稻)仓储中心项目5万元、陈大镇棕南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23.5万元、洋溪镇孝坑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25万元、徐碧街道廖源村村庄主干道沿线产业改造提升项目10万元。请岩前镇、陈大镇、洋溪镇、徐碧街道严格按照《三元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元委振兴办〔2024〕5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待区里牵头验收无误且项目结算审核后,由村按有关规定支付。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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