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三元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三元区2025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元农〔2025〕37 号
日期:2025-06-23 09:30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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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农产品加工企业:

  现将《三元区2025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紧组织补助主体申报。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三元区财政局

  2025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元区2025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为加强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入库指南和重点建设内容目录的通知》(农办产〔2024〕4号)、《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15号)、《关于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农〔2024〕20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1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补助范围

  (一)补助对象三元区区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补助主体”),补助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经营信用良好且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补助主体必须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重点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含风险消除对象)进行带动,在此基础上有序带动其他农户发展,原则上要带动3户以上农户。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优先补助以下对象:一是带农效果明显。重点支持管理规范、运营良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农产品加工企业有较强的联农带农能力,能够与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有效吸纳当地群众发展产业、增加就业,对农民群众和村集体经济增收带动作用明显。二是工作基础较好。农产品生产有一定规模,特色优势明显,农产品加工产业基础扎实、发展前景较好,且近2年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使用合规有效。三是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上下游种植养殖、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完整,产业融合度高,产业链完善。

  (二)补助项目。扶持粮油、果蔬、茶叶、食用菌、畜禽、水产品等农业产业的加工项目,但不含造纸、纺织、林产化工加工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新增购置的加工、检测、冷藏、冷冻设备,或新建冷库等进行补助。其中“新增购置”包括当年度和上年度开展未获补助的,开展时间以相关设备进项税票开具时间为依据(购置设备发票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0日),项目完成时间为申报截止日前。

  二、资金补助标准

  补助主体新增购置加工、检测、冷藏、冷冻设备,以设备购置金额的40%为上限进行补助,单个补助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新增冷库(含超低温库、速冻库、冷冻库、冷藏库)建设,每立方米最高补助400元,单个补助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补助主体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补助主体项目申请报告(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征信证明及相关资质材料证明;

  3.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附件1);

  4.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申请项目情况表(附件2);

  5.三元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附件3)及联农带农相关情况证明;

  6.加工设备购置项目须提供合同、大额(单台5万元以上)设备询价书、汇款凭证、税务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单个企业购置设备总金额超出30万元的须提供补助设备的资产评估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补助主体须提供补助设备的专项审计报告。冷藏冷库建设项目须提供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用地备案、建设合同、竣工图纸、主要材料第三方检测报告、压缩机和冷凝机组生产许可证或检测报告、汇款凭证、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

  7.近三年申报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4);

  8.未办理过农机购置补贴证明(由区农业机械站提供)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并以目录列明。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并随附相关电子版资料。

  二)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补助主体须在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7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产业股,逾期未报,视同放弃。

  联系人:修欣欣、林烨

  联系电话:0598-8391179  

  E-mail:syxccyfzg@163.com、syqwnb@126.com

  (三)项目验收。区农业农村局在接到补助主体区农业农村局在补助主体递交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不少于3人的验收组或聘请第三方进行现场项目核实验收,并进行购置款的审核确认。

  (四)补助审批。固投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补助。审核符合条件金额超过上级下达我区补助金额500万元时,按权数分配。如若有结余资金,将组织二次申报,二次申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补助主体,经审核验收合格后连同补助金额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补助方案(有异议的项目需重新核实,或调整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文批复。

  附件:1.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2.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申请项目情况表

              3.三元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

              4.近三年申报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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