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奖补资金的通知

元农指〔2025〕1号
日期:2025-01-20 15:30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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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前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和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8号)和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专题会议纪要》(〔2023〕11号)要求,现下达你镇2022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奖补资金剩余的190万元,用于支持乡村产业振兴、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公共服务短板等,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资金列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监管,并严格按照《三元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元财农〔2020〕2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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