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山海协作帮扶资金的通知
元农指〔2024〕10号
各乡镇(街道):
根据《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2024〕6号)精神,现下达2024年度山海协作帮扶资金300万元(区众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退回),其中莘口镇楼源村200万元、陈大镇70万元(棕南村35万元、碧溪村20万元、砂蕉村15万元)、中村乡顶太村10万元、列西街道小蕉村20万元,用于支持楼源村瓦坑艺术村及其他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资金按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下拨。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管理办法》《三元区乡村振兴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备案建设项目,精确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同时做好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1.山海协作帮扶资金分配表
2.山海协作帮扶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9日
附件1:
山海协作帮扶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莘口镇 |
陈大镇 |
中村乡 |
列西街道 |
合计 |
金额 |
200 |
70 |
10 |
20 |
300 |
附件2:
山海协作帮扶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山海协作帮扶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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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单位) |
区乡村振兴局 |
补助区域 |
莘口镇、岩前镇、中村乡、列西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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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3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 |
|||||||
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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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围绕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加快宜居宜业美丽新农村建设,提升村民幸福感及提升试点示范效应。通过加强项目监管,进一步提高资金项目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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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单位 |
区域目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 指标 |
成本 指标 |
山海协作帮扶项目投入资金 |
反映开展山海协作帮扶项目投入成本 |
各乡(镇),街道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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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村庄设施完善率 |
反映受益村设施完善情况 |
各乡(镇)、街道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村群众满意度 |
反映群众满意情况 |
各乡(镇)、街道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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