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山海协作帮扶资金的通知

元农指〔2024〕10号
日期:2024-08-09 16:41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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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根据《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2024〕6号)精神,现下达2024年度山海协作帮扶资金300万元(区众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退回),其中莘口镇楼源村200万元、陈大镇70万元(棕南村35万元、碧溪村20万元、砂蕉村15万元)、中村乡顶太村10万元、列西街道小蕉村20万元,用于支持楼源村瓦坑艺术村及其他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资金按项目建设进度情况下拨。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管理办法》《三元区乡村振兴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备案建设项目,精确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同时做好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1.山海协作帮扶资金分配表

       2.山海协作帮扶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9日

  附件1:

山海协作帮扶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莘口镇

陈大镇

中村乡

列西街道

合计

金额

200

70

10

20

300

  附件2:

山海协作帮扶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山海协作帮扶资金

主管部门 (单位)

区乡村振兴局

补助区域

莘口镇、岩前镇、中村乡、列西街道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300

其中:财政拨款

300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围绕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加快宜居宜业美丽新农村建设,提升村民幸福感及提升试点示范效应。通过加强项目监管,进一步提高资金项目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单位

区域目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 指标

成本  指标

山海协作帮扶项目投入资金

反映开展山海协作帮扶项目投入成本

各乡(镇),街道

100%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村庄设施完善率

反映受益村设施完善情况

各乡(镇)、街道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村群众满意度

反映群众满意情况

各乡(镇)、街道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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