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元乡振〔2024〕1 号
日期:2024-02-06 17:09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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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66号)要求,按照《三元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24〕1号)和《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专题会议纪要》(〔2024〕3号)精神,现下达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15万元:

1、下达列西街道小蕉村20万元、莘口镇楼源村40万元、岩前镇忠山村40万元,分别用于小蕉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项目、楼源村溪洋农业园提升改造项目、忠山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2、下达陈大镇砂蕉村、棕南村、洋溪镇饱饭坑村、中村乡顶太村、岩前镇星桥村、乌龙村各2万元,莘口镇楼源村3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1.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元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6日

附件1:

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合计

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奖补资金

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奖补资金

列西街道

20

0

20

莘口镇

43

3

40

岩前镇

44

4

40

陈大镇

4

4

0

洋溪镇

2

2

0

中村乡

2

2

0

合计

115

15

100

附件2:

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单位)

区乡村振兴局

补助区域

6个乡镇(街道)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115

其中:财政拨款

115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围绕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加快宜居宜业美丽新农村建设,提升村民幸福感及提升试点示范效应。通过加强项目监管,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单位

区域目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 指标

成本  指标

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奖补投入资金

反映开展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投入成本

各乡(镇),街道

100%

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奖补投入资金

反映开展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投入成本

各乡(镇),街道

100%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环境美化提升率

反映受益村环境美化情况

各乡(镇)、街道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村群众满意度

反映群众满意情况

各乡(镇)、街道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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