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元乡振〔2024〕1 号
各乡镇(街道):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66号)要求,按照《三元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24〕1号)和《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专题会议纪要》(〔2024〕3号)精神,现下达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15万元:
1、下达列西街道小蕉村20万元、莘口镇楼源村40万元、岩前镇忠山村40万元,分别用于小蕉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项目、楼源村溪洋农业园提升改造项目、忠山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2、下达陈大镇砂蕉村、棕南村、洋溪镇饱饭坑村、中村乡顶太村、岩前镇星桥村、乌龙村各2万元,莘口镇楼源村3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1.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元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6日
附件1:
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合计 |
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奖补资金 |
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奖补资金 |
列西街道 |
20 |
0 |
20 |
莘口镇 |
43 |
3 |
40 |
岩前镇 |
44 |
4 |
40 |
陈大镇 |
4 |
4 |
0 |
洋溪镇 |
2 |
2 |
0 |
中村乡 |
2 |
2 |
0 |
合计 |
115 |
15 |
100 |
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第四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主管部门 (单位) |
区乡村振兴局 |
补助区域 |
6个乡镇(街道) |
|||||
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115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5 |
|||||||
其他资金 |
0 |
|||||||
总体目标 |
围绕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加快宜居宜业美丽新农村建设,提升村民幸福感及提升试点示范效应。通过加强项目监管,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
|||||||
绩效目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单位 |
区域目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 指标 |
成本 指标 |
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奖补投入资金 |
反映开展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投入成本 |
各乡(镇),街道 |
100% |
||
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奖补投入资金 |
反映开展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投入成本 |
各乡(镇),街道 |
100%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环境美化提升率 |
反映受益村环境美化情况 |
各乡(镇)、街道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村群众满意度 |
反映群众满意情况 |
各乡(镇)、街道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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