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扶贫项目收益金的通知

元农指〔2024〕4 号
日期:2024-04-30 15:51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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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根据《三元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24〕2 号)和《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2024〕2 号)精神,现将2023年度扶贫项目收益金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1、拨付岩前镇12万元,其中横坑村、眉山村(公厕建设)各6万元;中村乡36万元,其中米洋村、张坑村、前村村、白水村、筠竹村、蕉坑村各6万元;洋溪镇25万元,其中岩兜村、饱饭坑村、孝坑村、下坑村、连茂村各5万元;陈大镇10万元,其中碧溪村、长溪村各5万元;徐碧街道(廖源村)5万元,用于支持脱贫村和薄弱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工作;

2、拨付岩前镇9.4万元、莘口镇5万元、洋溪镇3.3万元、中村乡3.2万元、陈大镇0.9万元、徐碧街道0.5万元,用于全区114户223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分红及“两不愁三保障”帮扶项目。

3、分配3.345万元用于购买防返贫保险、351.76元用于支付2023年度脱贫人口产业保险费用、1.35万元用于全区脱贫人口应急事件帮扶工作(留存在区农业农村局账户)。

二、资金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三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收益金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及乡村振兴有关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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