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

元建〔2023〕61号
日期:2023-07-07 15:37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 | | |

  列西街道、徐碧街道、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建)指﹝2023﹞13号)、《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建)指﹝2023﹞3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110.2万元,其中包括省级补助资金34.8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7.4万元,区级补助资金58万元,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补助人口。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补助人口数依据《福建统计年鉴-2022》公布的2021年末三元区常住人口数中的乡村人口数2.9万人为基数。

  2.资金安排。按年末农村人口占比,2023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安排如下表:

乡、镇

(街道)

根据统计年鉴人口数按比例换算后各乡镇补助人口数(人)

占比

省级补助资金(元)

市级补助资金(元)

区级补助资金(元)

合计补助资金(元)

列西街道

156

0.54%

1872

936

4060

6868

徐碧街道

795

2.74%

9540

4770

定额补助

14310

陈大镇

3010

10.38%

36120

18060

定额补助

54180

洋溪镇

2740

9.45%

32880

16440

定额补助

49320

莘口镇

5728

19.75%

68736

34368

147900

251004

岩前镇

8744

30.15%

104928

52464

225852

383244

中村乡

7827

26.99%

93924

46962

202188

343074

合计

29000

100.00%

348000

174000

580000

1102000

  注:徐碧街道、陈大镇和洋溪镇的合计补助资金不含区级补助资金。

  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