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元乡振〔2023〕27号
日期:2023-12-05 11:36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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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口镇人民政府: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53号)和《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专题会议纪要》(〔2023〕11号)精神,现下达你镇2023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0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中央溪村电烤笋房建设项目、10万元用于清溪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你镇要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三元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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