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乡村振兴局 三元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三元区2023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元农〔2023〕131号
各乡镇(街道):
现将《三元区2023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紧组织补助主体申报。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三元区财政局
2023年9月26日
三元区2023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为了加强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15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省级财政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农〔2023〕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68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补助范围
(一)补助对象:三元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补助主体”),补助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经营信用良好且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补助主体必须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重点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进行带动,在此基础上有序带动其他农户发展,原则上要带动3户以上农户,补助资金50万元以上的,要带动脱贫户或监测对象2户以上。
(二)补助项目:扶持粮油、果蔬、茶叶、食用菌、畜禽、水产品等农业产业的加工项目,但不含造纸、纺织、林产化工加工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新增购置的加工、检测、冷藏、冷冻等设备,或新建冷库等进行补助。其中“新增购置”包括当年度和上年度开展未获补助的,开展时间以相关设备进项税票开具时间为依据(购置设备发票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15日),项目完成时间为申报截止日前。
二、资金补助标准
补助主体新增购置加工、检测、冷藏、冷冻等设备,以设备购置金额的40%为上限进行补助,企业购置设备纳入补助投资额度原则上需达到5万元以上,单个补助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新增冷库(含超低温库、速冻库、冷冻库、冷藏库)建设,每立方米最高补助400元,单个补助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补助主体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向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补助主体项目申请报告(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征信报告、相关资质证明等;
3.福建省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设备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申请情况表(附件1);
4.三元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附件2);
5.加工设备购置项目须提供合同、汇款凭证、税务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冷藏冷库建设项目须提供设施农用地备案、建设合同、竣工图纸、主要材料第三方检测报告、压缩机和冷凝机组生产许可证或检测报告、汇款凭证、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项目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并以目录列明。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并随附相关电子版资料。
(二)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补助主体须在申报日期截止2023年11月6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逾期未报,视同放弃。
联系人:陈礼鹏
联系电话:189****9707 邮箱:syqwnb@126.com
(三)项目验收。区农业农村局接到补助主体申报后15个工作日内,聘请第三方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项目核实验收,并进行购置款的审核确认。
(四)补助审批。固投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予以补助。审核符合条件金额超过上级下达我区补助金额300万元时,按联农带农情况及权数进行分配。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补助方案(有异议的项目需重新核实,或调整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文批复。
附件:1.福建省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设备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申请情况表
2.三元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
附件1
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申请企业(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信用等级 |
||||||||||||||
企业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集体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企业 |
|||||||||||||||
企业 类别 |
□企业 □合作社 £家庭农场 |
企业 类型 |
£加工型 £混合型 |
|||||||||||||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其他 |
||||||||||||||||
企业概况、主导农产品及发展目标 |
||||||||||||||||
上年度财务状况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负债率 |
|||||||||||||
固定资产净值 |
销售收入 |
银行贷款余额 |
||||||||||||||
净利润 |
上缴利税 |
所得税 |
||||||||||||||
带动农户方式及情况 |
£租赁( 户) □就业务工( 户) □入股分红( 户) £收益分红( 户) £订单收购( 户) □提供服务( 户) |
|||||||||||||||
购置 设备 |
设备名称(型号)或 建设项目 |
购置金额或 建设面积 |
证明或发票凭证号 |
|||||||||||||
购入设备总投入或(新增冷库体积) |
||||||||||||||||
本单位承诺:此次申报农产品加工固投补助项目提交所有材料均真实、合法,所申报项目建设内容无违规多头申报,如有不实,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企业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乡镇(街道)意见 |
区财政局意见 |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
||||||||||||||
附件2
三元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
填表日期: |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体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类型(在相应的方框打“√”) |
£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 £一村一品示范村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老区发展 £少数民族发展 £农产品加工存储(冷链)固定资产投资 £改革试验区 £其他 |
项目实施主体类型(在相应的方框打“√”) |
£企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专业大户 |
|||||||||||
项目所在地 |
乡(镇)村 |
脱贫村 (是/否) |
主管部门 |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申报补助资金(万元) |
带动农户数 |
其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数 |
|||||||||||
序号 |
受益户户主姓名 |
户主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带动受益户家庭人口(人) |
是否脱贫户或监测对象 |
利益联结机制(在相应的下打“√”) |
时限(XX年XX月至XX年XX月) |
利益联结累计获得收入(元) |
||||||
就业务工 |
订单收购 |
承包租赁 |
收益分红 |
入股分红 |
提供服务 |
其他 |
||||||||
1 |
||||||||||||||
2 |
||||||||||||||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