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元乡振〔2023〕20 号
日期:2023-10-11 10:43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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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前镇、洋溪镇、中村乡、徐碧街道: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68号)《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40号)和《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专题会议纪要》(〔2023〕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05万元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一是拨付岩前镇增坊村50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工程。二是拨付中村乡米洋村25万元、徐碧街道廖源村20万元、洋溪镇孝坑村10万元,分别用于米洋村水稻等种植产业提升项目、廖源村乡村休闲旅游产业提升项目和孝坑村棉竹山柑橘等产业转运平台项目。

  二、资金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1.2023年度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度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元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1:

  2023年度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合计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备注

岩前镇

50

50

 

 

洋溪镇

10

 

10

 

中村乡

25

 

25

 

徐碧街道

20

 

20

 

合计

105

50

55

 

 

附件2:

2023年度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3年度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单位)

区乡村振兴局

补助区域

3个乡镇1个街道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105

其中:财政拨款

105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旅游业等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及其配套设施,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绩效目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单位

区域目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 指标

质量  指标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反映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情况

各乡(镇)、街道

100%

时效

指标

年度资金拨付率

年度资金拨付进度

各乡(镇)、街道

100%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村集体、村民经济收入增长率

带动村集体、村民经济收入情况

各乡(镇)、街道

比往年有增长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村民满意度

受益村民满意情况

各乡(镇)、街道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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