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度扶贫项目收益金的通知

元乡振〔2023〕10号
日期:2023-03-06 16:15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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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

  根据《三元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23〕2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扶贫项目收益金安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1、拨付中村乡米洋村2022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3万元)项目收益金3.32万元;

  2、2022年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350万元)项目收益金:拨付中村乡12万元,其中米洋村、张坑村、蕉坑村、白水村、前村村、筠竹村各2万元;岩前镇(横坑村)2万元。

  3、2022年度山海协作对口帮扶资金(2个项目,总计1100万元)项目收益金:①安排9万元用于支付扶贫档案整理费用,其中区级2.2万元、莘口镇1.1万元、岩前镇1.4万元、中村乡2万元、陈大镇0.3万元、洋溪镇1.8万元、徐碧街道0.2万元;②拨付中国人民保险三明市分公司281.6元,用于支付脱贫户产业保险费用;③拨付岩前镇6万元(眉山村、增坊村、欧坑村各2万元)、莘口镇4万元(蓬坑村、清溪村各2万元)、中村乡3万元(南坑村2万元、前村村1万元)、洋溪镇下坑村1.499785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工作。

  4、2021-2022年度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专项资金(100万元)项目收益金:拨付洋溪镇8.75万元,其中孝坑村、下坑村、饱饭坑村、连茂村、岩兜村各1.75万元;陈大镇3.5万元,其中碧溪村、长溪村各1.75万元;徐碧街道廖源村1.75万元。

  二、资金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三元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收益金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及乡村振兴有关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三元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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