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雨露计划补助对象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号)和《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的文件精神,对已脱贫家庭中正在接受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含中专学校和技校)的子女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
经我区调查摸底及补助对象在校证明,确认扶持补助对象4人,共计下达2023年度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2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跟区乡村振兴办联系。
联系电话:8391179(小吴)。
附件:三元区2023年度雨露计划补助名单
三元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附件:
三元区2023年度雨露计划补助名单
序号 |
乡镇 |
学生姓名 |
补助金额(3000元/人) |
1 |
岩前镇 |
邓春燕、陈慧琴 |
6000 |
2 |
洋溪镇 |
黄逢安 |
3000 |
3 |
陈大镇 |
李贤君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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