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元财农指〔2022〕128号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9999其他支出”。
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级及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资金项目,精准使用、加快实施、及时拨付,防止资金结余。请加强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元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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